幹什麼?誰來幹?怎麼幹?定海區出臺《全面推進河(湖)長制提檔升級工作實施方案》

記者從近日舉行的定海區全面推進河(湖)長制提檔升級工作會議上了解到,我區出臺了《全面推進河(湖)長制提檔升級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進一步完善我區河(湖)長制工作體系、評價體系、公共參與體系和數字化轉型,推動河(湖)長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力爭早日實現“河湖管理制度化、專項整治網格化、水質保護法制化、綜合治水一體化”的總體目標。

根據《實施方案》,我區將突出重點,科學實施“一河(湖)一策”。根據今年河(湖)長制提檔升級工作重點,要求各責任主體全面修編“一河(湖)一策”方案,明確河(湖)治理和保護的問題清單、目標清單、任務清單和責任清單,並積極組織開展專項整治,針對責任河(湖)存在的破壞水安全、水生態、水環境等突出問題要經常性進行集中整治或聯合執法,確保水清、水淨。同時,不斷強化督辦檢查職能,全面實行督辦單制度,對上級督查檢查、河(湖)長巡河(湖)調研、群眾舉報、媒體曝光等發現的問題,及時通過督辦單、交辦單等方式,交由相關部門和下一級河(湖)長辦理。並在此基礎上,實行河(湖)長述職制度及定期通報制度,即要求各責任主體定期向上級部門彙報河(湖)長履職情況,通報河(湖)管理情況,層層落實相關責任。

完善的考核機制是推進工作開展的重要抓手。今年,我區將全面建立綜合賦分的考核機制,結合各級河(湖)長相應工作職能,實行積分制進行年度考核綜合評定。如區級河(湖)長側重於研究部署河(湖)長制工作,推進“一河一策”實施、督促協調解決重大問題進行積分;對鄉(街道)、村級河(湖)長側重於巡河(湖)、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和及時上報超出職責範圍的問題進行積分;上級和媒體監督、公眾評價情況等。同時,我區將建立健全河(湖)長制考核獎懲制度,細化完善提示、約談、通報和問責等措施,強化考核獎懲與責任追究,將河(湖)長考核結果作為地方黨政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此外,我區還將創新推廣公眾護水“綠水幣”制度,鼓勵和引導“民間河長”參與巡河、監督治水護水等工作,提高社會公眾對河湖保護工作的責任意識和參與意識,並積極有效銜接“基層治理四平臺”建設和基層治理網格化管理新模式,充分發揮基層治理網格員的力量,與基層河(湖)長形成合力,將問題解決在基層。

“河(湖)長制不是掛名制,而是責任田,全面推行河(湖)長制是維護河(湖)健康生命、實現河(湖)功能永續利用的重要制度保障。”區水利局相關負責人說,當前,我區治水工作從集中治水轉向治水與長效護水相結合階段,落實《實施方案》,將進一步促進河(湖)長切實扛起履職擔當,推動河(湖)長制實現從“有名”向“有實”“有效”轉變,從而真正落地生根見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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