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罗定是1991年公布的

1982年2月8日、1986年12月28日和1994年1月4日,国务院先后公布第一至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广州、潮州、肇庆、佛山、梅州、雷州被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991年2月1日,省政府公布惠州、东莞、揭阳、海丰、罗定、平海、佗城等7个城市为省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1996年6月5日,省政府公布韶关、新会、高州、连州、英德、德庆、棉湖、碣石、南雄等9个城市为省第二批历史文化名城。至此,全省共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6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6个。

2003年,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开始评选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工作,至2007年已评选了三批。2008年开展第四批评选工作。广东省的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大旗头村、深圳市龙岗区大鹏镇鹏城村被列入第一批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吴川市吴阳镇和东莞市茶山镇南社村、开平市塘口镇自力村、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碧江村分别被列入第二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和名村。开平市赤坎镇、珠海市唐家湾镇、陆丰市碣石镇和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大岭村、东莞市石排镇塘尾村、中山市南朗镇翠亨村分别被列入第三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和名村。2007年,广东省建设厅和省文化厅组织开展了第一批历史文化名镇(村)的评选工作,遴选了4镇3村报省政府审核批准。(信息来源:广东方志)

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罗定是1991年公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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