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老田講房」房地產贈予與繼承

在呼和浩特有很多由長輩們贈予給子女的老房子現象,因為贈予的過戶稅費較低,但是有一些關於房屋出售的稅費並不瞭解,下面老田給大家科普一下贈予後的一些情況。

一、稅費區分

房屋分別正常繳納過戶稅費為:契稅、個人所得稅、和營業稅,其中房屋房本登記日期滿足二年,免徵營業稅,滿足五年並且出售房屋為出售人唯一住宅,那麼在免徵營業稅的前提在免徵個人所得稅。(具體房屋的稅費計算方式可以私聊老田)

那麼贈予與繼承的房屋可以不按登記日期,直接免徵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

二、注意的問題

贈予的房屋因結婚被當作彩禮性質的,因婚約不成,贈予人有權要回房屋。

單純贈予的房屋被當作禮物進行贈予的,一般不能擅自撤銷贈予。

繼承的房屋,需要通過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的形式,若沒有協議則按照遺產行進劃分:第一順位的法定繼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順位的法定繼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只有在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時候,才會考慮第二順序的繼承人。

三、被贈予或繼承的房屋出售

在出售被贈予或繼承的房屋需要滿足“滿五唯一”的條件,否則在對外出售時需要全額繳納20%個稅及其他稅費。

這就是贈予房屋的規則及注意事項。

下期內容:房產公證,咋們下期見。

呼和浩特「老田講房」房地產贈予與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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