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將儲戶500元存款打成500萬,被儲戶把錢花完,誰來承擔責任

去過銀行櫃檯的人,想必對窗口上的一行字都會留有印象——“錢款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一般情況下,無論是儲戶還是銀行工作人員,都不希望出現失誤導致雙方的錢財賬目對不上。銀行將儲戶500元存款打成500萬,被儲戶把錢花完,誰來承擔責任?

銀行將儲戶500元存款打成500萬,被儲戶把錢花完,誰來承擔責任

而我們日常去銀行無非就是辦理存款、貸款業務,那如果哪一天銀行給儲戶多打了一筆鉅款,比如錯把500元打成500萬,而儲戶在三天內揮霍完了,那責任在誰?首先,銀行職員打錯存款金額屬於他們的疏忽大意,是要承擔一定的責任的。可能銀行會對該員工進行相關處分或者扣發獎金工資等。其次,如果銀行在三天內還沒有及時發現財務問題,銀行方面也應當承擔一定責任。

銀行將儲戶500元存款打成500萬,被儲戶把錢花完,誰來承擔責任

其次,這樣的責任在儲戶。儲戶的這種行為,於情於理都不會站得住腳的。不能因為某個人的疏忽,就耍無賴似的強佔不屬於自己的財產,尤其還花費。在我們國家法律中這種行為明顯屬於“不當得利”。依據《民法通則》第92條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返還的具體內容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應當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當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勞務管理費用後,應當予以收繳(至少還有勞務管理費用可以留存,呵呵,比如去銀行存款的車馬費)。

銀行首先會拿著禮物上門拜訪,請求儲戶歸還打多的錢,而如果儲戶拒絕溝通和進行歸還的話,於是銀行就會選擇將儲戶的銀行賬戶進行凍結,另外還是走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利益,而這樣的案例也是存在的,最後的勝利都是屬於銀行。

銀行將儲戶500元存款打成500萬,被儲戶把錢花完,誰來承擔責任

最後說一句做人要本分,理解萬歲。當然,也有人說,銀行櫃檯上寫明:請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如果是從銀行取的錢少了,你回去找銀行,銀行會負責嗎?感覺銀行和儲戶的權利,根本就不對稱,你是怎麼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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