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范本)

工程开(复)工所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经典范本:


河北省建设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范本)


河北省建设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范本)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及上级单位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安排部署,进一步抓好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建设工地人员管理,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廊坊市住建局关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积极推动建设项目开(复)工的通知》(冀建质安函【2020】30号)和《河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地开(复)工工作指南》的文件要求,根据本工程实际,制定以下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成立项目防疫领导工作小组

成立项目防疫领导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 责统筹、协调本工程疫情防控工作。

组长: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副组长: (监理总监,施工单位项 目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督查组、检测组、消毒组和管控组, 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各单位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建 设单位牵头负总责,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一)办公室

办公室由建设单位牵头管理。部门职责如下:

1. 负责落实项目防疫物资专项资金;

2. 负责制定、完善项目防疫措施和制度流程;

3. 每日下午 15:00 前向 报送《建设工程 疫情检测异常人员统计表》(附件 2)、《建设工程疫情防控工作统 计表》(附件 3)和《建设工程复工重点人员统计表》(附表 4);

4. 负责防疫物资采购、发放、清点工作。

(二)督查组

督查组由监理单位负责牵头管理。部门职责如下:

1. 负责检查项目防疫物资储备情况、项目日常卫生条件;

2. 负责监督检测组、消毒组、管控组的部门职责落实情况;

3. 负责检查食堂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三)检测组

检测组由施工单位负责牵头管理。部门职责如下:

1. 检测组负责对出入口人员进出做体温检测、登记、核查 人员信息及口罩佩戴情况等;

2. 第一时间拦截发热人员、2 周内有湖北往来史或有与确诊 患者接触史人员、不带口罩人员、无出入证或人证不匹配人员;

3. 检测组在防控室工作时必须佩戴防护眼镜、一次性乳胶 手套、防护服、帽子、医用外科口罩;

4. 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领导小组。

(四)消毒组

消毒组由项目施工单位负责牵头管理,职责如下:

1. 负责对所有区域进行保洁、消毒并填写《消毒信息登记 表》(附件 5);

2. 发现紧急情况时,负责配合疾控部门完成消毒工作;

3. 负责保管消毒药品;

4. 负责及时向办公室提报消毒药品采购计划。

(五)管控组

管控组由项目施工单位牵头管理,所有项目参建单位参与, 部门职责如下:

1. 负责对入场人员做防疫教育并分配住宿房间、就餐时间 区域、洗漱时间区域、洗澡时间区域;

2. 负责对洗漱区、就餐区、洗澡区、隔离区的组织管理, 严禁使用人员在非时段进入;

3. 负责收集防疫资料并存档;

4. 负责对新进场人员进行防疫教育。

二、切实履行建设各方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一)建设单位责任

1. 牵头成立项目防疫领导工作小组;

2. 牵头防疫物资准备,检查防疫物资储备、使用、发放情况;

3. 牵头编制审核项目防疫工作方案,检查防疫工作落实情况;

4. 不得在防疫物资储备不足等不具备防疫复工条件的工地强令、明示、暗示施工单位进行复工;

5. 牵头组织对项目所有人员进行全面排查;

6. 牵头组织对施工现场所有人员进行防疫教育;

7. 发现疑似病例后立即向当地疾控部门、街道和天府新区 建设工作质量安全监督站报告,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做好隔离, 配合疾控部门做好防控工作;

8. 项目防疫工作落实不到位擅自复工的,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监理单位责任

1. 负责检查施工单位防疫物资准备、使用、发放情况;

2. 审查项目防疫工作方案,核查防疫工作落实情况;

3. 对监理单位内部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检查施工单位对项 目人员的排查情况;

4. 负责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项目人员防疫教育情况;

5. 发现疑似病例后立即向建设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关 防控工作;

6. 项目防疫准备工作不到位及施工过程中防疫工作落实不 到位的,监理单位应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及时向建设 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施工总包单位责任

1. 施工单位配合做好防疫领导工作小组各项工作;

2. 负责组织落实项目各项防疫物资的储备、使用、发放;


3. 负责编制项目防疫工作方案,并按方案落实各项防疫工

作措施;

4. 负责组织对本项目所有人员进行排查;

5. 负责对项目所有人员(含建设、监理等单位人员)进行 防疫教育,做好项目人员出入及日常活动管理;

6. 负责做好对项目办公区、生活区、食堂、卫生间等消毒 卫生管理工作;

7. 发现疑似病例后立即做好隔离,并立即上报监理和建设 单位,及时做好相应的防控工作。

(四)分包单位及其他单位相关责任

1. 负责对本单位人员进行排查;

2. 负责对本单位人员进行防疫教育,并配合总包单位做好 人员出入及日常活动管理;

3. 发现疑似病例后立即做好隔离,并立即上报总包单位, 及时做好相应的防控工作。

三、复工前的准备工作

(一)资料

1. 成立项目防疫领导工作小组并公示(附件 1);

2. 建立疫情防控档案资料体系。资料体系应包含本工程疫 情防护方案、人员实名制管理台账、疫情防护物资清单、本工程 疫情防护方案所有管理记录。

(二)疫情防护物资


所有疫情防护物资必须预先编制使用计划,现场物资储备必

须满足本工程一周内的需要。

1. 84 消毒水、二氧化氯泡腾片、免洗抗病毒手消毒液、医 用酒精;

2. 每个检测组至少配备一把手持式红外线测温枪,16L 农用

手压摇背式气压防疫消毒喷雾器 2 台;

3. 个人防护用品:一次性口罩(口罩数量=总人数×2×7), 防护服(防护服数量=防控室数量×检测人数×2×7),防护眼镜(护 目镜数量=防控室数量×检测人数×2×7),一次性乳胶手套(防护 手套数量=防控室数量×检测人数×2×7);

4. 防疫专用车辆(车牌号: )一辆。

(三)疫情防控设施

1. 所有区域的出入口必须配置至少 1 间防控室(可结合保 安室使用);

2. 设置防疫教育室 1 间,用于疫情防控教育交底;

3. 设置隔离观察宿舍。隔离观室宿舍按照项目人数每 50 人

设置 1 间(不足 50 人按 50 人计);

4. 厕所和餐厅设置不少于一个非触式洗手台;

5. 每个防控室门口设置不少于一个口罩回收桶;

6. 疫情公示栏一个,设置在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等 的出入口,用于及时张贴最新的政府公告及相关文件。

(四)卫生条件


食堂、卫生间、生活区、办公区等关键部位,其卫生标准应

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要求。

(五)疫情防控复工条件检查

项目建设单位在资料准备齐全、疫情防护物资到位、防疫防 控设施完善,卫生条件符合标准后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 对资料、物资、卫生条件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廊坊开发区建设工程复工条件检查表》(附件 6)。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质 安站邀请疾控部门检查确认达到疫情防控条件后方可复工。

四、常住人员入场管理排查和防疫教育

(一)常住人员入场排查

1. 全面排查常住人员包括所有作业及管理人员。所有建设、 监理、施工单位人员进场前必须严格按照《人员信息登记表》(附 件 7)进行摸排,重点摸排湖北等疫情人员情况,包括要求提供 车票、机票等出行证明材料;

2. 人员前期行程排查主要由入场人员口述为主,由于入场 人员前期行程排查困难,为了防止入场人员不如实上报,特制定 建设项目员工健康情况申报卡(附件 8)由其本人签字,对疫区 行程有隐瞒情况应承担法律责任;

3. 常住人员进出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进行体温 测量和登记。

(二)常住入场人员防疫教育

1. 入场人员必须接受防疫教育。防疫教育分批以采用观看


视频、PPT 讲解等形式进行,并不得少于 1 课时;

2. 向入场登记人员发放《廊坊开发区疾控中心告广大市民的一封信》、《给工地员工的一封信》(附件 9)并签字;

3. 防疫教育完成后由本人和授课人员签入场防疫教育记录, 并发放《日常出入证》(附件 10);

4. 严禁未经过入场防疫教育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生活区和 办公区,在工地出入口由检测组查验出入证;

5. 入场人员必须佩戴携带出入证以备查。

6. 项目人员关注网络、电台、电视等媒体或地区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疫情进展和最新防控措施。

五、工地日常管理

疫情防控期间,所有人员应减少聚集时间,分批分流进行生 活、生产等活动。对所有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严禁无出入证人 员进入施工场地,所有进场人员必须做好登记并形成台账。

(一)临时人员管理制度

临时入场人员在入场时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个人防护措施检 查并必须严格按照《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 7)进行摸排。符 合要求的发放临时出入证,在流动人员出场后收回;

临时入场人员包括送菜人员,送建筑材料人员,外部检查人 员等非作业往来人员。

(二)出入口管理

1. 应实行封闭式管理,一个工地施工现场原则上只能设置


一个出入口,严格进、出场管理,实行实名制考勤。

2. 所有人员进出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出入口均须测 量体温;

3. 发现异常按照第五条应急管理进行处置;

4. 无出入证或人证不匹配、未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的所有 人员严禁进入工地、办公区和生活区。

(三)生活区管理

1. 同一班组安排在同一宿舍或相邻宿舍,每个宿舍不得超

过 6 个人;

2. 同一班组采取分时、分区、分批就餐、洗漱、洗澡。

(四)防控消毒制度

消毒组必须对厕所、浴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做好消毒工作, 消杀要求如下:

1. 厕所、浴室的便池、地面要早、中、晚清洗三次后使用

84 消毒液进行喷洒消毒;

2. 餐厅餐桌椅、空气及地面可用 84 消毒水在每日餐后进行 喷洒或擦拭消毒处理;

3. 对餐具可煮沸半个小时进行消毒处理;

4. 每日早、晚使用雾炮机或农用手压摇背式喷雾器喷洒 84 消毒水对办公室、宿舍、生活区院落、办公区院落及主要出入口 进行消毒;

5. 每日不少于 5 次喷洒医用酒精对口罩回收桶进行消毒;


6. 使用 84 消毒水消毒时,配置的 84 消毒水有效浓度不得

小于 500mg/L,配置使用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

(五)每日信息报送疫情防控期间,项目设专人负责每日下午 15:00 前向廊坊开发区质安站监督员报送《建设工程疫情检测异常人员统计表》(附件 2)、《建设工程疫情防控工作统计表》(附件 3)和《建设工程复工重点人员统计表》(附表 4)。

(六)其他日常活动管理

1. 会议管理要减少会议频次,精简开会人员、缩短开会时 间,尽量采用视频会议。所有人员在开会时要佩戴好口罩。会议 室做好通风工作;

2. 项目所有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外出,确实有需要外出的人 员必须做好出场登记。

3. 办公室设专人负责落实实名制管理,在市住建局“智慧 工地”平台中及时填报项目劳务分包企业信息,真实采集和录入 全部进场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住址等真 实信息。

六、应急管理

(一)异常情况处置

若现场人员有发热、咳嗽等情况,应由工地专门管理人员佩 戴好防护用具将疑似患者带至项目单独隔离观察宿舍先行隔离, 立即向疾控部门、街道和质安站(应急值守电话: )

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填写《建设工程疫情检测异常人员统计表》

(附件 2)并在当日 15:00 前报送质安站。 廊坊开发区医疗机构设置发热门诊信息和天府新区疾控中心联系方式(附件11)。

(二)疑似应急处置

异常人员确诊为疑似患者时,工地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领 导小组牵头项目配合疾控部门调查、统计与疑似患者 14 天内有 过密切接触的人员名单。通知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到单独的隔离 观察宿舍暂时隔离观察。对疑似患者居住、工作场所全面消毒。 工地经疾控部门评估后才可复工。

(三)严格落实值守报告制度

1. 编制并定期更新疫情防控 24 小时值班表(附件 12)并在 公示栏进行公示。值班人员要做到疫情防输入、防扩散,加强应 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 24 小时值班制度,做到迅速、准 确上报有关工作信息;

2. 在防疫物资储备不足一周需求或防疫物资采购遇到困难 时及时上报领导小组。

七、群众举报制度

项目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对异常人 员进行举报。项目公示举报热线(举报电话:

)。领导小组在收到举报热线后必须第一时间处置并留存工作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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