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未檢幫教、共護少年明天

開展未檢幫教、共護少年明天

寒冬已過,我們迎來了美麗的春天;改過自新,涉罪未成年人也迎來了新的生活。上週,霍邱縣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檢察辦案組檢察官採用“走出去、請進來”方式,深入開展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幫教活動,助力兩名涉罪未成年人重歸社會。

走出去

开展未检帮教、共护少年明天

“我以後一定遵紀守法,好好工作。”未成年人張某對著檢察官說。張某因夥同朱某等人毆打他人致一人輕傷,涉嫌尋釁滋事罪,已賠償被害人並取得諒解。

4月16日下午,春暖花開,陽光明媚,檢察官和辯護律師悄然來到張某工作單位,對未成年人張某開展了一次幫教活動。檢察官向張某送達了《不起訴決定書》,與張某深入談話並進行了宣傳教育和引導。還參觀瞭解張某的工作環境,與其工作單位負責人進行了有關交流,負責人表示以後會繼續協助幫教張某。參與幫教活動的還有合適成年人、辯護人。

請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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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某俊對著在場所有人說:“我以後好好學美髮手藝,絕不再觸犯法律。”未成年人高某俊因被指使強拿他人手機,涉嫌尋釁滋事罪,後手機已歸還被害人並取得諒解。

4月17日上午,在霍邱縣人民檢察院的宣告室,檢察官向未成年人高某俊送達了《不起訴決定書》,並對其開展了一次幫教活動。檢察官對高某俊進行了宣傳教育,並播放了關於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宣傳課件和宣傳短片,幫助高某俊深入認識違法犯罪的法律後果。其保證絕不再觸犯法律,還準備學個美髮手藝。參與幫教活動的還有其法定代理人和辯護人。

开展未检帮教、共护少年明天

未成年人張某和高某俊分別涉嫌尋釁滋事罪,本著對未成年人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鑑於張某和高某俊在其案件中所起作用較小,且具有自首、認罪認罰、取得諒解等從輕、減輕情節。2019年10月,霍邱縣檢察院對張某和高某俊分別作出附條件不起訴的決定,考驗期六個月。張某、高某俊在考驗期間均能遵紀守法,按時向檢察官報告自己的生活、工作情況,順利通過考驗,因此對二人作出相對不起訴的決定,並進行了幫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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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霍邱檢察新媒體出品

審 核:梅恩平

文 字:劉司晗

圖 片:劉司晗、李昕

編 輯:孫文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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