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N號房到鮑某明,撕開兒童性侵犯的偽裝

為什麼會有人去性侵兒童?戀童癖其實並不是全部原因。未成年人遭受性暴力的情況,可能比我們想象中嚴重得多。

看了“鮑毓明性侵養女”的報道,我當時就氣到發抖。

然而,鮑毓明事件只是兒童性侵案的冰山一角。


通過各種新聞報道,我們可以發現,幾乎每年,在世界各地,都會出現類似的惡劣事件。

2016年9月,福建寧德閩東醫院,剛做完引產手術的小薇被推出產房。


在這之前,年僅13歲的她卻懷有7個月的身孕。她被自己的老師性侵超過十次

2019年3月,廣東省信宜市的一名12歲智力殘疾少女,被性侵後懷孕,流產之後,在11月再次懷孕。


性侵她的是一名54歲的男性,他以帶女孩出去吃飯為由,在樹下性侵了女孩。

2019年7月,新城控股原董事長王振華,在酒店內對一名9歲的女孩進行猥褻。


當時一起被帶去的還有一個12歲的女孩。她們原本以為,自己要去的是迪士尼樂園。

今年2月,導演【羅曼·波蘭斯基】獲得了法國電影凱撒獎,1970年代,他曾在美國犯下性侵13歲少女的罪行,並在1978年逃往法國,躲避了牢獄之災。

不久前,韓國爆出“N號房事件”。

25歲男性趙周彬,通過發佈高薪兼職廣告等方式,騙取大量女性的裸照和不雅視頻,並脅迫她們繼續進行直播拍攝。

韓國警方估計,“N號房”背後涉及26萬名用戶,目前已統計了74人受害,其中包括16個未成年人,年齡最小的只有11歲。

這些不斷被曝光的案件,一再提醒我們,未成年人遭受性暴力,從來都不是一件小事。

到底有多少孩子曾經遭受過性侵?為什麼會有這麼多的兒童性侵事件?這對他們今後的人生又會造成什麼影響呢?


從N號房到鮑某明,撕開兒童性侵犯的偽裝



到底有多少孩子曾經遭受性侵?這個問題其實很難弄清楚。

一方面,是因為性暴力難以衡量,不同國家關於兒童性侵都有不同的定義。

國際通行的《兒童權利公約》將“兒童”定義為18歲以下人群,而在中國則規定,“六歲以上不滿十四歲的群體為兒童。”

此外,各個國家對性侵行為的界定也有所不同。

有些標準認為性侵必須是有接觸行為,有些則包括偷窺等沒有身體接觸的行為。

由於界定範圍和調查方式的不同,兒童性侵的數據不是精準的,但會在某一範圍內浮動。

這裡有一項2013年的研究,在對24個國家和地區的55份樣本進行綜合分析後,結果發現:


在全球,童年時期經歷過性侵的女性在8%到31%之間,男性在3%到17%之間。

而2015年的另一項研究,對1982年到2008年期間 發表的217篇論文中,提到的兒童性侵數據涉及近千萬名參與者。

研究估計,全球約有11.8%的人在童年或少年時代遭遇過性侵。其中,有童年性侵經歷的女生比例為18.0%,男生為7.6%。

也就是說,全球每十個人中,至少有一個人在童年時期遭遇過性侵。


而對女生來說,這種情況則更加嚴重。

我們難以想象的是,這些讓人觸目驚心的數字,依舊只是冰山一角。

統計性侵的數據,需要受害者主動說出來,但很多缺乏性知識、或者年紀特別小的孩子,根本意識不到某些行為是性侵,也沒有能力去理解和講述自己的經歷。

害怕被人報復;怕遭到懷疑或指責;羞恥感、負罪感、創(一聲)傷記憶……這些原因都會導致受害者不願說出自己的經歷。

而當施暴者是自己的監護人或者家人時,情況就更加複雜了:

說出來,就可能面臨遭受報復,失去生活來源,甚至是失去親人的風險。


同時,孩童對成年人的依賴和仰慕情緒,還會讓他們陷入深深的自責和恐懼。

對未成年人來說,這些壓力是很難承擔的,所以才會有那麼多的受害者選擇沉默。

有數據表明,如果是發生在家庭內部的性侵,等到一年以上才說的可能性,是其他兒童性侵事件的八倍。

而在美國進行的一項大型調查顯示,還有27.8%的受訪者從未將自己被性侵的經歷告訴過別人。

提到兒童性侵的案件,很多人的第一反應就是憤怒和噁心。

大家一般會把性侵兒童的人,看成是“變態”和“戀童癖”,認為是他們難以剋制對兒童的性衝動,從而導致了兒童性侵案件的泛濫。

其實這並不是全部原因。

根據《精神疾病診斷和統計手冊》第五版的定義,戀童癖是指對青春期前兒童,一般是指13歲或以下的兒童,有偏好或性吸引的人。

一項研究認為,兒童性侵案件的罪犯中,大概有40%到50%是戀童癖。

那剩下一半的罪犯呢?難道他們不是戀童癖嗎?

的確如此。事實上,侵犯兒童的人中,戀童癖的佔比可能更低。

2013年一項對兒童性犯罪者的研究發現,只有2%到19%的人承認自己對兒童有性方面的興趣,也就是說,對兒童的性衝動並不足以解釋兒童性侵行為。

施暴者們明明對兒童沒有特殊偏好,為何偏要挑他們下手呢?

其實,犯罪者的性偏好越侷限於兒童,他的社交能力可能越不足。

這一類施暴者往往性格孤僻,害怕與成人建立親密關係,並且通常在異性戀社會中的交往能力十分低下。

這些與成人之間失敗的交往經歷,讓他們將目光轉向社會中的弱勢群體——兒童。

在這樣的案件中,真正誘發犯罪的,往往不是施暴者的性需求,更深層的原因在於對權利和控制的渴望,以及長期在社交中受到忽視和打壓的憤怒。

在許多犯罪者看來,兒童對成人有更強的依賴性和接納性,容易輕信他人,是更好掌控的目標。

歸根到底,兒童性侵的本質並不是性,它不是那種充滿了變態色情元素的社會新聞,更與受害者本身的性吸引力無關。


只是因為犯罪者覺得,他們可以去掌控這些年幼的孩子。

大人們可能很難想象,天真、單純這些形容孩子美好品質的詞語,有一天會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把懵懂的孩童帶入無盡的深淵。

無論是媒體報道還是影視作品,其中呈現出的施暴者形象,大多都是面目可憎的,會突然在孩子們放學的路上出現,綁架孩子並施加暴行,就像《素媛》中那樣。

但實際上,真正的施暴者更有可能是孩子們身邊,那些“親切的大人”。

加州的一項調查顯示,超過90%的兒童受害者是受到了熟人的性侵。更可怕的是,其中有一半左右的犯罪者,都是來自家庭內部[17]。

當惡魔戴上了“好人”、甚至是“親人”的面具,就更讓人防不勝防了。


從N號房到鮑某明,撕開兒童性侵犯的偽裝


對普通人來說,童年只是人生中一個短暫的片段,但對於遭受過性侵的兒童來說,卻要用漫長的一生去對抗這些曾經的痛苦。

有研究顯示,兒童時期遭受過性侵的受害者,平均需要17年才會把自己的經歷說出來。

很多時候,小孩子無法判斷自己到底經歷了什麼,只能感受到本能的痛苦。隨著時間的流逝,當初的傷害無法得到正義的審判,就只能成為藏在心中的傷痛。

我們都期盼那種影視作品裡的圓滿結局,希望真相能夠浮出水面,惡人都會受到懲罰。


但在現實中,這可能只是另一種不幸的開始。

受害者不會簡單地因為罪犯被捕就停止痛苦,在童年遭受性侵之後,孩子的心理健康往往需要很長時間才能恢復,有的人甚至一生都會受到回憶的折磨,最後選擇

自殘或者自殺


兒時遭受過性侵的人,心理健康狀況要比普通人糟糕得多,患抑鬱症的風險也比尋常人要高出2倍到7倍。


焦慮症、雙向情感障礙、精神分裂的患病率也要高於普通人。

除此之外,童年性侵的受害者在成癮藥物的使用頻率上也高於普通人,有不少人在成年之後都飽受藥物依賴的折磨,最後因為藥物過量而死亡。

對於各方面都弱勢的兒童來說,他們沒有能力靠自己去避免性侵犯。防治性侵犯,靠的是我們全社會的共同努力。

首先是儘早發現狀況。


如果你發現孩子走路、坐下、躺下困難;衣服有撕裂的痕跡或者血跡;抱怨下體疼痛,都可能是遭受了性侵犯。

性侵犯並不一定出現身體傷害,如果孩子情緒波動大、經常抱怨身體不舒服卻檢查不出原因、感到焦慮自責、容易哭鬧發脾氣,請一定要記住,這不是他們不懂事,他們可能遭遇了超出自己理解能力的事情,需要大人的幫助。

其次,給孩子進行全面的性教育。教他們學會自我保護三步曲:


No:你有權說“不行”,無論是誰

Off:你要立即離開

Talk:告訴你信任的大人或報警

不止孩子要學習,孩子生活中遇到的所有大人都要接受預防教育。不要讓孩子單獨在外、時刻留意孩子所處的環境是否安全。

兒童機構更應該採取入職篩查,避免高危人群與孩子接觸。不要讓有性侵前科、虐童/虐待小動物前科的人從事兒童工作。

全面的教育,不僅是教育孩子如何預防性侵犯,更要教育那些潛在的罪犯不要犯罪。

老師在課堂上應該告訴學生,任何對兒童的性侵犯都是不允許的;

被性侵的孩子沒有錯,錯的是罪犯;

也永遠,不要去美化戀童和兒童性侵……

大人們做好每一步,孩子,就不會那麼無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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