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去樓空”將被吊銷營業執照?營業執照吊銷原因瞭解一下

我們對於一家企業不再經營情況的認知,主要是通過該公司經營場所是否有正常開展,是否有人員上班。但南寧某公司的老闆韋先生,因為與他人公司進行合併,簽署了合併協議,合併完成後由韋先生辦理註銷登記。因為在合併準備期間,韋老闆公司員工都併入他人公司,因此原經營場所“人去樓空”,韋先生很擔心這樣的情況會被認定為擅自停業或歇業,而市場監管部門被吊銷營業執照。

“人去樓空”將被吊銷營業執照?營業執照吊銷原因瞭解一下

“人去樓空”將被吊銷營業執照?營業執照吊銷原因瞭解一下

眾所周知,營業執照是企業合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吊銷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部門對企業違法違規經營行為最嚴厲的處罰。企業擅自停業、歇業是否會被吊銷營業執照?時間太長是肯定會的。

根據我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公司成立後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後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我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也有規定:企業法人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滿六個月尚未開展經營活動或者停止經營活動滿一年的,視同歇業,登記主管機關應當收繳《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以及副本,收繳公章,並將註銷登記情況告知其開戶銀行。

現實生活中,“人去樓空”往往是人們判斷一家企業停業、歇業甚至“倒閉”的最直觀標準,因對企業經營管理的相關法規並不瞭解,近年來總是有很多年輕的企業主因長久未開業或長期停業而落得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下場,韋先生的擔心並不是毫無根據。但是,市場監管部門認定企業停業、歇業的標準並非“人去樓空”這種直觀的場景,而是企業未按照行政管理要求履行行政相對人的義務。

企業在哪些情況下會被吊銷營業執照?除了提供虛假註冊材料、超範圍經營未登記以及濫用營業執照等違規行為,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未按規定期限進行公司年度報告公示、未按時進行納稅申報,或者被市場監管部門認定為公司註冊地址或經營場所無法聯繫,都有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吊銷營業執照的可能。此外,公司未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銀行基本賬戶半年內未有資金流動記錄等,也有可能會作為市場監管部門對企業停業、歇業行為進行行政處罰的證據。

因此,像韋先生這種情況,只要能夠按時提交工商年報並履行納稅申報義務,即使“人去樓空”也未必會被市場監管部門認定為停業、歇業而吊銷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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