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的房產開發居然受人鄙視?

在隋唐時代是開發商鋪的''始祖'',當時就有人專門建造開發商鋪,蓋好商鋪之後把它租出去或者賣出去。也就是現代所稱的開發商。

隋唐時期在長安城有個鉅商叫竇乂。他舅舅隋唐時期是個官員,竇乂跟著他舅舅在長安賣過賣樹、賣過鞋子等生意賺了人生的第一桶金,之後身價暴漲,有了幾十萬的錢,然後他舅舅的提議下然後就向房地產方向進軍了。在當時長安西市有個很久不用的池塘,有十幾畝,放那有幾十年了沒人敢買,因為還得填平花費太多。竇乂把它買了下來,僱人填平,在上面蓋了20間店肆,租給波斯胡人經商,基本上每天收取幾千錢的房租是沒問題的。從那之後他不甘心就這麼悠閒自在,當聽聞掌權的太尉喜歡打馬球,所以在長安城花了百萬錢買下一大塊的空地,又裝修花了百萬錢把空地蓋成了馬球場,半賣半送給了李晟。李晟表示很開心,從那之後太尉就和他成為了好朋友。在當時有太尉這種強大的靠山,他的資本發展的更為迅速,年僅40歲就成了長安首富,人稱長安''竇半城''。

在古代的房產開發居然受人鄙視?


古代的開發房子的有一些就是退休官員等,有的朝代以至於官府自己就是開發商。比如在北宋時期,皇帝就專門設立了個專門搞開發的機構,叫做''修完京城所''。這個部門機構本來只能是構築城牆和皇宮的的,後來皇宮修理的得差不多了,也蓋得非常夠奢華了,就用不著這個機構了。然後就下令這個部門給皇帝搞創收,但是具體搞創收怎麼搞呢?就劃撥給他們大片地皮,他們在上面蓋住宅蓋店肆,蓋好了,有的賣給老百姓,有的租賃給老百姓,給國庫做了很大奉獻。

在古代的房產開發居然受人鄙視?


可是,在古代做房產開發商卻是很受輕視的。原因是,從漢朝開端,傳統我國一向重農抑商,單靠造房子掙錢,會被大夥看不起。其時只需有人蓋房子往外出租或者售賣,街坊鄰居就說這人是市井小人,掙來的錢就叫''痴錢'',就是呆傻的意思。可見在那時分,連做房東都受輕視,更別說做開發商了。

在古代的房產開發居然受人鄙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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