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13岁被性侵,17岁又被打:为什么个别老师变成了“禽兽”?

性侵这个社会问题,永远都带着血与泪。校园性侵,职场性侵,屡见不鲜。

校园性侵,令人发指。为人师表的老师,是如何变成衣冠禽兽的?

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恐怕是“权力滥用”。

性侵,是权力滥用的表现形式之一,只有权力得到制衡,才能遏制这一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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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所不在的抽象权力,为性侵创造了条件

权力不单单指政治权力或经济权力,也可以是抽象的权力,是对所有权力的抽象。

在我看到的有限的性侵案例中,大多是老师对学生、老板对下属、上级对下级等等的性侵。实施的一方都是人际关系中有权力的一方。

实施性侵的一方,往往掌握着对方的待遇、升职、评价、论文、毕业等等重要事项,他们是权力的“化身”。因此,他们就有了性侵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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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被侵害了不马上出来揭发

为什么性侵被害人往往当时没有马上出来揭发,反而大多是多年以后才揭露。这也和权力有关。

正因为在当时的情境中,被害人还有至关重要的东西“握在”对方手里,她就要权衡利弊,权衡揭发出来的后果自己能不能承受。

大部分人决定“缄口不言”,一方面可能是出于恐惧,另一方面就是觉得得不偿失。

那么,为什么多年之后又要揭发这件事了呢?是因为被害人已经脱离了那个性侵者的权力控制范围,自己不再依靠对方,也不用再担心打击报复。伸张正义的“成本”大大的降低了。

总之,揭发性侵与否,要看被害人是否还处在侵害者权力的控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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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是权力滥用的一种形式

这种一方对另一方的明显的侵害,本质上都是权力滥用的结果,性侵只是其中的一种形式。

权力滥用的结果,可能表现为性侵,也可能表现为其他形式。

比如校园霸凌,其本质也是权力的滥用。

在校园霸凌中,强大的暴力赐予霸凌者以权力。这些权力都是抽象的权力。拥有权力,就有条件违背当事人意愿,进行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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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滥用,拥有各种形式,侵害可能随处发生

在所有权力关系中,发生的一切侵害都只有一种本质,就是权力滥用。

抽象的权力无所不在。当一个人把对自己实践的支配权部分让渡给某人时,某人就拥有了对他的权力。

这种让渡可能是天然的,比如亲子关系;可能是自愿的,比如夫妻关系;可能是制度性的,比如雇佣关系、师生关系;也可能是被胁迫的,比如对方人多或拳脚相加。

无论让渡的起因是什么,一旦让渡发生,权力就诞生了。一旦权力诞生,依照实践的自由性质,拥有权力的一方怎么行使这份权力都有可能,包括滥用。

正因为有权力,所以才有了实施侵害的条件。有了侵害的条件,侵害就有可能发生。

拥有较大权力的一方永远有滥用的机会,而被侵害的一方却不一定就愿意出来揭发。

我们有理由相信,从人类诞生以来,各种权力就存在着,各种侵害也一直存在着。

然而,多数侵害我们根本不知道,因为它们已经随着当事人的沉默彻底沉寂在历史的阴影当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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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性侵者,严惩侵害者,其实是在保护每一个弱小的人

现在,把一个个特殊的性侵案例挖掘出来公诸于世,并对那些性侵者严惩不贷,是非常有意义的,可以保护更多的人。

事后惩戒是一回事,事前预防是另外一回事。

现实当中如何惩防这种侵害?就像前文说的,即便很容易确认,当事人也未见得愿意揭发举证,她还要通盘权衡利弊,她也有可能就是单纯出于恐惧不敢揭发。

因此,必须有一股力量来帮助被侵害人来伸张正义。正义如果要靠弱者来举证才能彰显的话,这个正义就太残酷了。

严惩性侵者,震慑了坏人,其实保护了我们每一个相对弱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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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权力才能制衡权力,只有权力制衡才能防止权力滥用

权力的力量,只有权力能加以制衡。

当性侵害案发生了,应该由实施侵害的一方自证清白。

如果证明不了性侵没有发生,就认定为发生了。这等于是平衡了双方的权力。

在权力平衡的情况下,双方都惧怕对方滥用权力,一方怕自己被侵害,另一方怕自己被陷害。双方都害怕自己被害,侵害就会减少很多。

当双方手里都握着利剑,反而不会轻易挥舞了吧,那权力的滥用是不是就会少很多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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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指望个人自律来预防侵害行为

自始至终,我都没有提到道德自律的问题,因为我对人的自律能力一直持悲观看法。

我宁愿假设,人根本就不自律。在不自律的情况下,权力制衡也是可以通过他律起作用的。对被害的恐惧就是他律。

既然不能自律,就他律好了。

我们相信大部分老师是合格的老师,是道德高尚的老师。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有些老师的品质的确低劣。

既然一定有个别老师的品质十分败坏,我们就不能指望老师这个群体可以自律。

我们不仅不能指望老师群体可以自律,对于任何一个职业群体,我们都不能指望其自律。

因为,各个行业可能都有衣冠禽兽存在。

一个人也许可以自律,一群人则永远缺乏自律。

因为自律的,永远是好人。坏人永远是不自律的。因此他律必须要跟上。

我们需要给权力弱的一方,配上反击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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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总而言之,侵害是伴随权力的诞生而诞生的。

既然我们不可能终止权力的产生,我们也就不可能从根本上消灭与权力伴生的侵害。

现在的问题是,对于人际关系中的权力失衡视而不见,这等于是在放任侵害的发生。

正因为这种放任,才让老师性侵学生,老板性侵下属的恶行不断出现。

实在找不到更好的办法,也许,我们可以借鉴一些做法,比如对娈童者和性侵者,实施“化学阉割”。这也算是一种权力制衡方式吧。

最后,愿天下再没有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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