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誘賭暴力討債致4人死亡!雲南德宏一涉黑團伙受審

4月29、30兩日,雲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對臧鵬鵬等31名被告人涉黑案件依法公開開庭審理。

公訴機關指控,2017年5月以來,被告人臧鵬鵬為牟取非法經濟利益,依託境外賭場,從賭場獲取籌碼,先後糾集被告人趙興有、李雄、陳家輝、李志恆、趙文君、周永亮、國義驍、李憶寧、何年生、武騰、王電波及劉自強、陳鎮、盤江3人(另案處理)利用互聯網社交平臺發佈借款賭博、辦理貸款、免費旅遊、高薪招工等虛假信息並提供交通旅費,將被害人誘騙到雲南省瑞麗市,組織被害人偷越國境到境外賭場,強迫或誘騙被害人借籌碼賭博製造賭債。拒絕賭博的被害人則被要求償還高額交通旅費,並將被害人關押在境外地點,扣為人質。關押期間,毆打、虐待被害人,通過電話、微信、視頻通話等方式發出傷害、死亡等威脅,向被害人親友勒索贖金。後陸續發展了被關押的被害人黃近、李慶龍、鄒算其、劉勇、劉成偉、李小柯、陳志國、王園元、曲採銘、王凱、張濤濤、宋秋葵、方勇、孫曉東、王舉善、唐小偉、張仙鶴、翁祥、李娜等人加入。在中緬邊境境外一側形成了以臧鵬鵬為組織、領導者,以趙興有、李雄、陳家輝、李志恆、曲採銘、趙文君、黃近、李慶龍、孫曉東、鄒算其、張濤濤、周永亮、王電波、王園元、陳志國、劉勇、方勇及劉自強、陳鎮2人(另案處理)為積極參加者,以劉成偉、王凱、唐小偉、王舉善、宋秋葵、李小柯、國義驍、李憶寧、武騰、張仙鶴、何年生、翁祥、李娜及盤江(另案處理)為一般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2017年5月—2018年1月,該組織依託境外賭場,有組織地針對我國公民實施一系列犯罪活動牟取暴利。在實施犯罪中向被害人親友勒索贖金人民幣近700萬元,被害人親屬被迫繳納贖金人民幣近200萬元,並造成劉某某、朱某某、劉某死亡。為防止罪行暴露,又殘忍將王某某殺害。該組織將非法所得用於組織的生存、發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嚴重破壞邊境地區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嚴重影響社會安全穩定。

公訴機關同時指控,2016年8月—2017年4月,被告人臧鵬鵬、趙興有、李雄參加了黎曉龍(另案處理)組織、領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先後參與該組織多起犯罪活動。案件受理後,德宏中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本案。庭前,德宏中院依法組織公訴人、被告人及辯護人召開庭前會議,組織控辯雙方展示證據,聽取相關意見,排除非法證據,為高效審理案件打牢基礎。

因涉案31名被告人在德宏州看守所、瑞麗市看守所和隴川縣看守所分別羈押,為確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安全,德宏中院決定採用“1+N”遠程視頻庭審模式(在德宏中院設主審法庭,在隴川法院設分審法庭)審理此案。在德宏州掃黑除惡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德宏中院與各相關部門協同配合制定“三同步”方案和疫情防控方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確保庭審平穩順利。(總檯央視記者 徐小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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