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兰坪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守荣一审获刑

2020年4月16日,兰坪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兰坪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兰坪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守荣涉嫌受贿一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

兰坪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孙守荣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审理,兰坪县人民法院认为兰坪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孙守荣所犯罪行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判决被告人孙守荣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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