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蘭坪縣農業農村局黨組書記、局長孫守榮一審獲刑

2020年4月16日,蘭坪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蘭坪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原蘭坪縣農業農村局黨組書記、局長孫守榮涉嫌受賄一案,並當庭作出一審判決。

蘭坪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孫守榮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經審理,蘭坪縣人民法院認為蘭坪縣人民檢察院指控孫守榮所犯罪行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判決被告人孫守榮犯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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