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為是個青銅,沒想到是個...

2020年的春天

乳源縣一農民小哥

乘著農閒之際

在家旁邊的小樹林

刷起了女友的直播

本以為是個青銅,沒想到是個...

就在其沉迷直播之際

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


(點擊觀看視頻)

據統計,近10年,在已查明火因的森林火災中,由人為原因引發的火災佔97%以上。今天這起真實案例正是由於農民小哥沉迷網絡直播亂扔菸頭引發的森林火災。乳檢君在此提醒大家,野外用火需謹慎,引發火災法不容。

本以為是個青銅,沒想到是個...

檢察官普法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究標準的規定(一)》第一條:過失引起火災,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以上的;

(二)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

(三)造成10戶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資料燒燬的;

(四)造成森林火災,過火有林地面積2公頃以上,或者過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積4公頃以上的;

(五)其他造成嚴重後果的情形。

三、《國家林業局、公安部關於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刑事案件管轄及立案標準》第七點:失火造成森林火災,過火有林地面積2公頃以上,或者致人重傷、死亡的應當立案;過火有林地面積為10公頃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傷5人以上的為重大案件;過火有林地面積為50公頃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為特別重大案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