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農村居民,購買汽車下鄉推廣車型新車可獲補貼!

我市農村居民購買省汽車下鄉推廣車型新車可獲補貼!記者今天從市發展和改革局獲悉,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為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積極應對疫情影響,推動農村消費提質升級,更好滿足農村居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省發展改革委近日印發《廣東省2020年汽車下鄉專項行動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對省內購買汽車下鄉推廣車型範圍內的新車,並在省內完成機動車註冊登記的本省戶籍農村居民進行補貼。

@汕頭農村居民,購買汽車下鄉推廣車型新車可獲補貼!

《公告》明確,在汽車生產企業對我省農村居民綜合讓利基礎上,省級財政按照購買新能源車在使用環節補貼資金1萬元/輛、購買燃油車補貼5000元/輛的標準進行補貼。補貼期限為2020年5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如財政補貼資金使用完畢將提前另行公告結束日期。購車合同日期、購車發票開票日期、機動車註冊登記日期和提交補貼申請日期均須在補貼期限內。在補貼期限內,每位補貼對象只能享有1輛車的補貼。

《公告》指出,農村居民通過手機微信登錄“粵省事”小程序,進入“汽車下鄉”欄目查詢是否屬於補貼對象範圍。屬於補貼對象的農村居民購買汽車下鄉推廣車型後,通過經銷商在“汽車下鄉”登記審核系統進行補貼申請預登記。在本省範圍內完成機動車註冊登記後,由農村居民本人在“粵省事”小程序“汽車下鄉”欄目填寫車牌號、本人收款賬號、開戶行,上傳車輛行駛證、銀行卡等信息,並正式提交補貼申請。經審核確認後,省補貼資金轉賬至符合條件的農村居民賬戶。

《公告》提出,申請補貼居民在預登記到正式提交補貼申請期間發生戶籍轉移符合以下兩種情形之一,即戶籍轉移到省外或從本省鄉村區域轉移到城鎮區域,導致戶籍登記信息發生改變的,不能享受補貼。省相關部門組織開展汽車下鄉專項行動監督檢查,發現弄虛作假、騙補資金以及質量、價格等問題的,及時依法依規嚴格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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