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應不應該被廢除

反對死刑的諸多理由,理直而氣壯,擲地有聲毋庸贅述。但是,據我所知,有一個贊成死刑的

理由,從來沒有在文獻上出現過。具體而言,兩軍在戰場上交戰時,兵戎相見,不是你死就是

我亡。打仗不是請客吃飯,兵者死生之道也。對於敵人,無須也無從憐憫;剝奪敵人的生命,

就是保障和捍衛自己的生命。既然如此,對於社會外部的敵人(敵軍)可以毫不猶豫地剝奪其

生命,那麼,對於社會內部的敵人(連續殺人、結夥搶劫 、性攻擊並殺害幼童等等的罪犯),

為什麼不能剝奪其生命呢?

死刑應不應該被廢除

戰場上嗯敵軍,大多隻是平凡的小老百姓,彼此之間未必有深仇大恨,更沒有個人恩怨,只因

為剛好是敵我,就一律殺無赦!對比之下,社會內部的敵人,對被害人和被害人家屬,固然造

成慘痛的傷害;對於社會上其他人,也帶來沉重的威脅和陰影。這些“敵人”危害和可憎的程

度,難道一定小於戰場上的敵軍嗎?那麼,為什麼可以剝奪社會外在敵人的生命,卻不能剝奪

社會內在敵人的生命?

死刑應不應該被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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