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范冰冰之後,下一個倒下的會是他們

繼范冰冰之後,下一個倒下的會是他們...

繼范冰冰之後,下一個倒下的會是他們


​​​​​​前言:

9月27日,英雄劍發在崔永元超話裡發了一條微博,通過已知信息,英雄劍就感覺到范冰冰會受到重罰或者刑責。果然是重罰!請看微博截圖。


繼范冰冰之後,下一個倒下的會是他們



今天,英雄劍再一次預測,下一個倒下的,不是“F褲子”就是另外“4天6000萬元”的陰陽合同的主人!時間不會太久,說不定現在已經被採取了強制措施!

陰陽合同,“4天6000萬”的“這哥們兒”在哪裡?



繼范冰冰之後,下一個倒下的會是他們

網傳崔永元展示所有陰陽合同某演員夫婦涉及7.5億



01

范冰冰追繳8.84億全國人民還是不滿意


范冰冰偷逃稅案終於有了“階段性”結果。這個“階段性”的定義,是英雄劍主觀臆斷的,只是憑感覺,信則期待,不信也無妨閱讀本文。

自6月3日,國家稅務總局發聲“責成江蘇稅務部門對網絡報道的陰陽合同可能涉及偷逃稅進行核查”。再到10月3日,“稅務部門依法查處范冰冰‘陰陽合同’等偷逃稅問題”的情況通報。歷時整整4個月。

4個月說明了什麼?說明案情複雜;說明範冰冰“腕”大;說明是個大案。果不其然,范冰冰涉嫌偷逃稅款達2.5億元,補繳稅款、罰款及滯納金達8.84億元。

范冰冰只要在規定的時間內繳清這8.84億元,就不會負刑事責任,反之就會移交司法機關。查稅是依法,不負刑責處罰也是依法。對此僅管絕大多數人表示不理解,絕大多數網民表示憤憤不平。但是,英雄劍認為,只要是有法可依,我們理應無話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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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4天6000萬元的主兒在哪?


范冰冰的稅案總算告一段落。但是,請不要忘記了,崔永元所爆出的“陰陽合同”其實是另有其人。請看5月29日,崔永元在微博中是這樣說的:猜猜看:一個人演一齣戲,為什麼要籤兩份合同?行話,這叫一小一大雙合同。小的不怕曝光,因本人號稱值千萬。而大合同是五千萬元。1+5=6,天哪,這也不行那也不幹,就拿走六千萬元人民幣。現在問題來了,那五千萬為什麼要偷偷摸摸拿?怕啥?還有,拿下六千萬元以後,這哥們兒只在片場演了……4天。

請看微博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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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范冰冰之後,下一個倒下的會是他們

▲圖片來自崔永元微博截圖


請注意,崔永元的微博裡,明確說“這哥們兒”只在片場演了4天。是“哥們兒”,不是“這娘們兒”。

在後期的媒體採訪中,崔永元也明確表示,“4天6000萬元”,不是范冰冰”。既然不是范冰冰,那就另有其人。這個人是誰?崔永元當然知道!

眾所周知,引起廣大網友關注影視圈亂象,也就是從這條“4天6000萬元”的微博開始的。這條微博反映出了兩個方面亂象,一是“大小合同”中的偷逃稅問題;二是演員一天的片酬就達到了1500萬元。

一個是偷稅漏稅,一個是天價片酬!兩個問題都極大的刺痛了廣大公眾的敏感神經。一個戲子,何以如此高的片酬,完全與社會的價值導向相背離。比戲子貢獻更多的“科學家、教育家、軍事家”等,各條線有傑出貢獻的人士,一年的收入又有多少?《北京日報》曾經刊文批判說“明星4天6000萬元,是普通工人要花上1200年才能掙到這麼多”。

足見其天價片酬到了令人髮指的地步!治理天價片酬,打擊“陰陽合同”偷逃稅等行業亂象,刻不容緩!

03


“陰陽合同”是普遍現象嗎?


既然不是范冰冰,公眾迫切希望有關部門儘快把這個“陰陽合同”的主人給糾出來!

是誰呢?

崔永元在微博裡一直“耿耿於懷”的當屬電影《大轟炸》。他認為“大轟炸”就是“大欺詐”。

在他的微博中可以看出,他說“一個計劃投資8000萬元的電影,最後15億元都不夠”。在這部電影中,范冰冰是個客串的角色,但是范冰冰的片酬竟然達到了3000萬元。且是通過分拆的方式簽訂合同,其中1000萬元納稅,另外2000萬元沒有納稅。就這一單“陰陽合同”,范冰冰偷逃個人所得稅618萬元,少繳營業稅及附加112萬元,合計7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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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回到那個“4天6000萬元”的“陰陽合同”上來,如果有5000萬元的合同沒有納稅,僅這一筆偷逃了多少的稅款?可能要2000萬元以上吧。

我們可以試想,影視行業的“陰陽合同”是個別現象還是普遍現象?范冰冰只在電影《大轟炸》裡面簽訂了“陰陽合同”嗎?范冰冰可以簽訂“陰陽合同”,

那麼“大轟炸”裡的其他演員是不是都簽訂了“陰陽合同”?

這一個個疑問,都需要有關部門的核查清楚,還公眾一個明白!

04


電影《大轟炸》肯定不簡單


電影“大轟炸”歷時8年,肯定是一個不簡單的案子。投資方用非法集資款來進行影視投資,是不是在利用電影投資的幌子在進行洗錢或轉移資產。主犯成了“紅通逃犯”,那麼還有在國內的與這部電影有關的人員是不是可以進行調查?

在崔永元的微博中,始終在提到一個人的名字,那就是X子。X子在電影《大轟炸》中到底扮演著什麼角色?是藝人?還是操盤?還是跟班?其夫婦二人在這部電影中,到底撈走了多少錢?網傳7.5億是真的嗎?

通過崔永元的微博中能看出一些端倪,其中有一張截圖很是亮眼:X子收了7.84億,付出去3.41億,淨收入4.43億,之前向長寧退了1.5億…

普通瓜眾,只能單純的看到影視行業的“作品低俗、天價片酬、偷逃稅”等亂象。但是,通過“大轟炸”,是不是更反應出了利用影視投資來進行“洗錢”、“詐騙”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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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崔永元微博截圖


查稅是稅務部門的事,相信稅務部門查稅,也是一個辛苦活兒,可能會遭受到各種阻撓和對抗,因為他們沒有強制的權力。如果查稅和公安一起辦這些複雜而重要的案子,是不是進展的會順利些?

看看范冰冰案公佈的信息中就有這樣的表述:2018年6月,在稅務機關對范冰冰及其經紀人牟某廣所控制的相關公司展開調查期間,牟某廣指使公司員工隱匿、故意銷燬涉案公司會計憑證、會計賬簿,阻撓稅務機關依法調查,涉嫌犯罪。現牟某廣等人已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結語:

公眾期待范冰冰案只是“影視行業亂象整治中”的一個序曲,期待接下來會有一個一個的“大瓜”爆出來。“4天6000萬元”的陰陽合同幕後到底是個什麼主兒,公眾很好奇!

不要太著急,應該會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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