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埔區做加計扣除不低於50萬的企業即可認定區塊鏈企業

黃埔區做加計扣除不低於50萬的企業即可認定區塊鏈企業

近幾年區塊鏈成了各國研究的重點,美國、新加坡、英國以及中國相繼出臺了相關扶持政策,比如中國的信通院發佈《中國區塊鏈技術和應用發展白皮書(2016)》、《區塊鏈參考架構》等。在廣州市黃埔區,為了響應國家政策大力促進區塊鏈技術創新,推進區塊鏈場景應用,加速培育區塊鏈產業集群,結合區內實際,制定了“區塊鏈10條”(《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促進區塊鏈產業發展辦法》穗開管辦〔2017〕68號),以及《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促進區塊鏈產業發展辦法實施細則》。


一、區塊鏈企業或機構認定條件(2019年第四批12月20日截止):
1.業務方向涉及區塊鏈產業領域,具備獨立區塊鏈研發或經營場地,並實際開展區塊鏈研發或應用項目。
2.區塊鏈研發或平臺運營團隊技術成員不少於3人,且提供不少於3個月的社保證明。
3.新增並經區稅務主管部門稅前加計扣除備案的自籌研發費投入不低於50萬元用於區塊鏈產業領域。
4.擁有與區塊鏈技術有關聯性的自主知識產權(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或軟件著作權)及核心技術。


二、扶持政策兌現(2019年第三批11月15日截止)
1.培育獎勵:對新設立經認定的區塊鏈企業或機構,實繳註冊資本200萬元以上的,按實繳註冊資本的10%自注冊之日起3年內給予培育獎勵,每家企業或機構累計最高獎勵100萬元,並一次性給予30萬元技術人才引進補助。對落戶本區經認定的區塊鏈領域的行業協會,依法在國家級、省級、市級政府職能部門登記成立的,分別給予每年100萬元、60萬元、40萬元活動經費補貼。
2.成長獎勵:對經認定的區塊鏈企業或機構年度營業收入達到200萬元以上且同比增長100%以上,每年給予50萬元技術人才引進補助。對經認定的區塊鏈企業或機構年度營業收入首次達到500萬元、2000萬元、1億元以上的,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500萬元的獎勵,同一企業按差額補足方式最高獎勵500萬元。對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認定的區塊鏈企業或機構,分別給予10萬元、30萬元獎勵(不含上級補助)。對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新三板掛牌的區塊鏈企業或機構,分別給予500萬元、最高200萬元獎勵(不含上級補助)。
3.平臺獎勵:對省級以上認定的區塊鏈交易中心、檢測中心、數據中心、存儲中心等公共平臺且取得相關資質的,給予100萬元獎勵。對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認定的區塊鏈技術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新型研發機構等創新平臺,分別給予5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獎勵。


4.應用獎勵:鼓勵以應用需求為導向,加快本區的區塊鏈+應用場景的應用示範,加大財政投入,實施區塊鏈應用示範專項計劃,每年重點支持10個區塊鏈應用場景建設,每個應用示範項目最高支持300萬元。
5.技術獎勵:對參與主導編制國際、國家、行業、地方區塊鏈技術及應用標準(規範)列入前3名的企業或機構,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獎勵,每年每家企業或機構的國家、行業、地方標準(規範)最高獎勵100萬元。對獲得國家、省、市立項資助的區塊鏈項目及獎勵予以配套,分別按照資助或獎勵金額的100%、70%、50%給予資金配套支持,最高分別不超過5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
6.金融支持:對區塊鏈企業通過商業銀行或融資擔保的方式獲得的銀行貸款,給予貸款利息及擔保費用全額補貼,每年每家企業最高補貼金額50萬元,補貼期限3年。對首次獲得風險投資機構投資的種子期、初創期的區塊鏈企業,按實際獲得投資額的10%給予獎勵,每家企業最高獎勵100萬元。(文|企業項目問答平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