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清平樂》出發,解讀宋朝女性的“再嫁”現象

最近熱播的《清平樂》裡有一段讓人噴飯的劇情,在群臣反對宋仁宗廢后無效後,又合力塞給了官家一位完美無匹的曹皇后——有德有才有母儀天下之風。只是對官家而言,傳言太殘酷——眾臣極力舉薦的皇后不僅結過婚,還聽說貌醜無極,以致在新婚當天讓新郎跳窗而逃。

貌醜這一條姑且不論,歷史上長相夠嗆的皇后不在少數,官家的死黨韓琦也勸慰道:"貌醜不至惑君";只是結過婚這一點,實在令人費解,以今人的角度,堂堂一國之君,娶誰不好,非要娶一個二婚的,還是底下一班大臣眾口一辭硬核保媒的,這不是坑害"君父"嗎?

但小說裡的這個橋段居然是事實!歷史上宋仁宗的曹皇后曾是李化光之妻,不僅如此,他的父親宋真宗的劉皇后也原本是蜀商的妻子。宋朝到底是怎樣一個神奇的朝代,婦女真的可以在婚姻中來去自由不受歧視嗎?下面我們就從宋朝婦女的再嫁現象,來窺探一番宋朝的婚嫁狀況。

從《清平樂》出發,解讀宋朝女性的“再嫁”現象

《清平樂》中的宋仁宗與曹皇后

一、婚姻制度開放自由,允許女子再嫁

1、再嫁現象在宗室中並不鮮見

經過宋皇點頭的宋代"憲法"——《宋刑統》中,關於婚姻法的規定,基本繼承了唐朝的開放與自由的本色,除禁止守喪時期改嫁、瞞著丈夫改嫁外,並無禁止婦女改嫁的其它律條。想當年唐高宗娶父妃、玄宗奪子妻,宋真宗、仁宗父子娶個普通的二婚女,真不算什麼;至於南宋的高宗和度宗,兩人的生母都是幾度改嫁成為王妃的。

所謂上行下效,宋朝的公主改嫁者,大有其人,比如宋太祖的胞妹秦國大長公主初嫁米福德,再嫁高懷德,至於宗室趙佑的女兒,更是先後嫁過三個人。

至於王妃,宗室趙允曾向仁宗建議:無子的王妃不許改嫁,實在有違人情,應當允許她們改嫁。仁宗此後批准了這一建議。

宗室們不僅建言,還身體力行,比如南宋著名詞人陸游的前妻唐琬,在被迫與陸游離婚後,便被同郡的宗室趙士程迎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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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恨無限的陸游與唐琬

2、再嫁之風在官僚階層中頗為盛行

更加瘋狂的是宋朝的朝臣們:

那個鐵面無私的黑麵包公曾兩次勸兒媳改嫁。

那個說出"先天下之憂而憂"名言的范仲淹,也在婦女改嫁事業中出力甚多。他的母親曾經改嫁朱家,自己也一度更名為朱說,直到入朝為官後,才恢復本名, 但他從不以這段經歷為恥,照常孝順母親。

他的兒子純佑死後,他也沒有讓自己的兒媳守節,而是將她改嫁給自己喪偶的門生王陶。後來在編立大宋義莊律令時,他寫明:再嫁婦女,家族支錢二十貫作嫁妝;數年後又增補:再嫁支錢三十千,再娶者十五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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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初名臣范仲淹

那個著名的改革家王安石,也是個知行合一的改嫁擁護者。他曾提出"伯魚妻改嫁"說,伯魚是孔聖人的兒子,孔聖人都不反對兒媳改嫁,那一般婦女改嫁又有何不可呢?此後,他還將理論付諸實踐,他的兒子王雱患有精神失常症,曾因兒子不像自己而將他弄死,平日間又常與妻子爭吵,王安石可憐兒媳,便將兒媳另嫁他人了。

還有那個灑脫無比的蘇東坡,也曾奏請將貧困婦女的守喪期由三年縮短到三個月,以便她們儘快改嫁,而男子則必須為妻守喪三年的規定。這樣一個奏請也居然被批准了。

還有許多地方官。比如有這樣一段記載:婺州有一位平民李孝德,到官府狀告其寡嫂阿區"三易其夫"。而地方官胡穎在審理案件時卻維護阿區:其夫既死,那阿區嫁與不嫁,幹你何事?並斥責李孝德道:小人不守本分,專好訴訟。最終阿區被判無罪, 而李孝德則被杖刑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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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好風月的蘇軾

3、宋朝女性常不以再嫁為慮

宋朝律令不僅對婦女改嫁頗為寬鬆,甚至當夫妻關係不好、感情破裂或是丈夫失蹤三年後,允許女方主動提出離婚並再嫁。

仁宗朝高官祖無擇,其妻徐氏頗有姿色,以丈夫相貌醜陋、與自己不配為由,提出了離婚。

哲宗朝大臣章無弼,其貌不揚且書生氣十足,經常深夜苦讀而耽誤了春宵佳期,引發嬌妻陳氏的不滿,陳氏也提出了離婚。

有唐州富商王八郎因為與一娼妓交好,其妻發現後,"執夫袂,走詣縣",鬧到縣衙離婚。經官府判決,兩人准予離婚,並且"中分資產"。這種現代的劇情居然在一千年前的宋朝上演,足以令人瞠目結舌。

某縣知縣吳約與衛氏私通,東窗事發後,衛氏覺得愧對縣長,原因在於:我即便被發現受了杖責,日後還可以再嫁,但你的仕途怎麼辦呢?

一平民男子解詢,因戰亂與原配妻子走散,又續娶了一位繼室。時逢重陽,解詢懷念起自己失散的髮妻,不禁垂淚,繼妻見狀後勸說道:我會陪你一起回老家尋找你的髮妻,如果她還活著的話,我會馬上改嫁,你只需要把這錢袋裡的錢分我一半作我的嫁妝即可。

宋朝的女性真可謂豪氣,貌醜、不解風情都是她們說走就走的理由,至於"休夫"後的生活,她們也並不擔心,因為宋朝社會對於再婚女性的寬容程度遠遠超過了我們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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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愛敢離”的大宋女性

二、再嫁現象的成因

1、程朱理學的無力

我們對於宋代女性的印象,在很大程度上被程朱理學扭曲了,"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至理名言"讓我們誤認為宋代的女性一定是活到塵埃裡的,其實這是最大的誤會。

程朱理學的一個源頭是北宋的程頤,他是宋代理學的始祖。他便是那句"餓死事小"的始作俑者,他極力反對女性改嫁,有人問他:如果寡婦沒有經濟來源,也不能改嫁嗎?他回答說: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女性寧可餓死,也不能再嫁。

但是程頤卻不如那些主張婦女改嫁的文臣們,知行合一。他的侄子死後,侄媳王氏要改嫁,他不曾出面勸阻;他的外甥女在丈夫死後,又被他接回家,再另嫁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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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學大家程頤

程朱理學的另一端是南宋的朱熹,他是宋代理學的集大成者。他基本贊同程頤對婦女改嫁的觀點,但也認為如果一刀切地反對天下婦女改嫁,"誠為迂闊"。所以在做地方官的時候,他從不強迫寡婦守節,對寡婦改嫁也從不阻攔,只是力求家族內的女性能夠履行這一最高標準。

由此可見,即使是宋代的兩位理學之宗,自己都無法完全實踐"從一而終"的理念,原因很簡單——程朱理學並未在兩宋取得絕對地位。相反,理學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都被列為禁學,直到朱熹死後九年,寧宗才解開了理學的封印,至理宗時才被確定為統治思想,但那時距離宋朝滅亡就只有十餘年的時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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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學大家朱熹

2、經濟霸主的強威

宋朝統治下的中國,是毫無疑問的世界經濟霸主。宋朝霸主地位的確立主要源於它長期推行的"重農不抑商"政策。在這一國策的影響下,宋朝的國民,上至皇室下至平民,大都有些市井的金錢氣,這在婚姻中的重要體現便是讓人咋舌的"求娶寡婦"現象。

比如北宋初宰相薛居正的兒媳柴氏,在丈夫死後,準備攜帶家財改嫁官員張齊賢,而另一位官員向敏中也向柴氏求婚。為此張、向兩人明爭暗鬥,直至真宗出面干預,兩人才收手。

還有著名學者魏了翁的女兒新寡,消息一經傳出,下聘者甚多,最終劉震孫有幸中標, 卻不想招來橫禍,被其他落選者設計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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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女詞人——李清照

為了迎娶一個有財氣或有名氣的寡婦,無論是身居朝堂的高官還是聞名鄉里的士紳,全不顧顏面大打出手,相互算計,也算千古奇聞了。至於大家更熟悉的李清照,她後來改嫁的張汝舟,也是奔著一代才女的家財寶書去的。

宋人重財的風氣一直延續到南宋末期,由於蒙古金兵大規模南下,南宋統治岌岌可危,人民生活極為艱辛,如果禁止婦女再嫁,顯然不合實際,所以程朱理學的強龍也難壓市民經濟的地頭蛇,只能乖乖服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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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繁榮的城市經濟

三、再嫁制度的背後,是傳統倫理的制約

當然,宋代的婦女看似自由的婚姻狀態,實則背後有著傳統倫理的深度制約。就拿《清平樂》來說,結過婚的曹皇后之所以能被宋仁宗耐下性子接受,關鍵在於她的家族背景,也就是宋仁宗所謂的"合適"二字,而這兩字恰恰反映出古代婚姻制度的本質——男女的結合是為了家族而不是為了自己——曹皇后的家族勢力讓她具有了母儀天下的基本資格,而宋仁宗也因此可以向天下彰顯皇族氣度的豪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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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平樂》曹皇后

皇室如此,平民亦然。被歷朝各代相繼延續的《大戴禮記》裡,便明文規定了被休婦女的"七宗罪":"婦有七去:不順父母去,無子去,淫去,妒去,有惡疾去,多言去,竊盜去。不順父母去,為其逆德也;無子,為其絕世也;淫,為其亂族也;妒,為其亂家也;有惡疾,為其不可與共粢盛也;口多言,為其離親也;盜竊,為其反義也"。

七條罪狀全與家族有關:不順父母、多言、盜竊是給家族抹黑,無子、姦淫、善妒是給家族添亂,有惡疾是影響了家族的經濟。

總之,古代的女子是嫁給了家族而非丈夫,即使與丈夫再情投意合,得不到家族的認可,命運同樣悲慘,比如《孔雀東南飛》裡的劉蘭芝,還有南宋著名詩人陸游所摯愛的髮妻唐婉,皆是被家族利益的代言人和評判者——婆婆休掉的。如果被休改嫁的婦女不能受新婆母的待見,那麼等待她的依然會是再次休棄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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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蘭芝被遣

結語

宋代的婚姻制度承襲了唐代遺風,表現出一種難得的自由風尚。程朱理學雖然自宋朝興起,卻是在之後的明清之際才開始大行其是的,所以在整個宋朝,包括最高統治階層在內,都基本不以"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貞節觀"約束婦女,相反,婦女再嫁現象比比皆是,甚至還出現了皇室娶二婚、士紳爭寡婦的情況。

想想前段時間北大的包麗事件,還有社會上歧視二婚的常態,千年前的宋人不知要開明多少,一些今人口中雖然對程朱理學口誅筆伐,但其行為卻是深受其毒而不自知。

當然,宋代婦女雖不大受程朱理學貞節理念的捆束,但是傳統家族的倫理依然是緊縛她們的枷鎖,而現代女性的自由和獨立,一大方面的體現便是在婚姻生活中可以掙脫家族令人窒息的羅網,可以只和丈夫結婚而不是他的家族,我們所厭惡的"媽寶男"和"鳳凰男"正是因為犯了現代女性的禁忌,而遭到大舉圍攻。

婚姻的圍牆,由夫妻兩人共同構築便剛剛好;如果非要加上家族的厚磚泥瓦,圍牆恐會難以承受其重而垮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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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雪中芊芊,雪中一點芊綠,願用文字為平原曠野注入一點暖,更多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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