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風作案”,快別幹這種事了!

“你好,我想爆料一個事件,市北農貿市場北門附近有一個信號井井蓋丟失,那天晚上我從那裡走,還好我及時發現,要不就掉井裡了。” ——(來自網友爆料)


這是小編近日收到的一則網友爆料。下圖是網友拍下的現場照片。


阜新|“頂風作案”,快別幹這種事了!

阜新|“頂風作案”,快別幹這種事了!


如圖可見,丟失的井蓋周圍沒有安全提醒,行人路過,尤其是夜間能見度較低的情況下,很容易發生摔倒磕絆等危險。井內填充了很多垃圾,對環境也造成了影響。

小編一直覺得偷井蓋這種事是幾十年前的亂世才會出現的惡習,沒想到生活水平大幅提高的太平盛世也會也有這種情況,而且就出現在了小編的家鄉。


前幾日小編剛剛發過一篇名為《今後幹這事,可以故意殺人罪定罪》的文章,文中已明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發佈《關於辦理涉窨井蓋相關刑事案件的指導意見》,規定盜竊、破壞窨井蓋行為可依法以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


阜新|“頂風作案”,快別幹這種事了!

偷井蓋已經屬於犯法了!道德規範不了你,那麼就讓法律來管制你!再偷井蓋把你抓進去關起來!另外,小編建議,堅決杜絕收購井蓋等公共財產及設施,遇到販賣倒賣公共財產及設施的馬上報警。所謂沒有買賣就沒有破壞!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讓井蓋沒有市場!小編希望大家一同努力,做一名有道德的城市公民的同時,也能監督和守護我們的家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