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灯塔」,「纽约时报」曾经大力吹捧的「斯大林宪法」

一国宪法,是否享有最高法律地位?在苏联,这个问题或许很难回答。1936 年,斯大林修订「苏联宪法」,成为官方宣称的。要理解写满林林总总保障条文的「斯大林宪法」(Stalin Constitution),不可只按条文本身解读,更要读通苏共随政治需要而变的法律诠释。

人类的「灯塔」,「纽约时报」曾经大力吹捧的「斯大林宪法」

1936 年,斯大林在第八届苏维埃全国大会特别会议上,讲述新宪法草案。

美国圣母大学(University of Notre Dame)军事史助理教授 Ian Ona Johnson曾经介绍斯大林如何修订通称「斯大林宪法」的「1936 年苏联宪法」。他指出苏联缔造者列宁从小研究法律,认为资产阶级的法律,只是镇压无产阶级的。因此,革命专政乃使用暴力而非法律来维持权力。一旦革命取得成果、牢牢掌握权力,法律便成为「」及「灌输纪律的工具」。Johnson 认为,这实际上只是简陋原始及出于功利主义的「正义」,因为在此前题下的法律,几乎没有规范,亦未有对潜在受害者提供法律保护。

人类的「灯塔」,「纽约时报」曾经大力吹捧的「斯大林宪法」

同为苏联领导人,斯大林对法律的看法则略有不同。Johnson 指,列宁认为法律的作用有限,并会随创立有关法律的国家一同「消亡」;而对斯大林来说,既然法律可以成为国家权力的工具,则应充分利用。因此,斯大林改变列宁对「社会主义法系」的含糊定义,重新定义法律在苏联社会的地位,建立一套使政权暴力行为合法化的法律体系。当然,斯大林的法律体系与列宁仍有同一大前题 —— 法律地位始终处于党的政策之下,正如列宁所言:「当法律革命的发展,则必须废除或修改。」

人类的「灯塔」,「纽约时报」曾经大力吹捧的「斯大林宪法」

专门研究苏联历史的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 J. Arch Getty 教授指出,斯大林亲自担任宪法委员会主席,经过一年会议,在 1936 年 12 月 5 日,「」正式生效。早在生效前,已在国际间大肆宣传这部宪法。当年 6 月,「纽约时报」便以「」、「」为题作报道,指苏联的宪法「向所有苏联公民承诺广泛的公民自由及经济保障,得到欧美强烈回响。在当时大萧条的环境下,人们认为这部宪法比美国的更为优越。」

……

人类的「灯塔」,「纽约时报」曾经大力吹捧的「斯大林宪法」

「斯大林宪法」第 127 条:保证苏联公民人身。未经法院判决或检察官法令,不得逮捕任何人;第 128 条:不可侵犯公民住所、通信隐私权受法律保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