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企業、駕駛人忽視安全問題
對名下“逾期車輛”遲遲不處理
存在著重大安全隱患
相關重點企業點名曝光
希望大家依法按時檢驗
及時處理交通違法!
重點車輛違法未處理“榜單”前三
重點車輛逾期未檢驗“榜單”前三
重點車輛違法未處理名單
重點車輛逾期未檢驗名單
部分企業安全隱患較為嚴重的
蜀黍特提出“紅牌警告”
相關重點車輛企業務必引起重視
法律明確規定了
機動車檢驗的要求
相關重點企業
請儘快按要求檢驗
及時處理交通違法!
否則蜀黍將依法處理
相關法律
逾期未檢驗
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令第124號)第五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四)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違法未處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條: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安全無小事!
請相關車輛管理單位
對名下車輛加強管理
依法檢驗及時處理交通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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