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法院保全中心:财产保全“特事特办” 维护权益“义不容辞”

4月9日,神木法院受理贾某与李某、太原市某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诉前保全纠纷一案。申请人贾某系本次道路交通事故死者苏某的妻子,因缺乏法律知识及忙于丧事,故耽误了事故中队告知的财产保全扣押日期。因情况特殊,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财产,致使未来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该院速裁庭依法迅速作出扣押裁定,移交财产保全中心对肇事车辆进行现场扣押。财产保全中心经过合议制定了扣押方案。

4月10日上午10时,为最大化地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在保全裁定作出的第一时间,神木法院财产保全中心联合法警大队,在神木市中鸡镇派出所民警的见证下,法院工作人员对肇事车辆的现状及运载物品的类型及数量进行拍照固定证据,以避免该案件进入诉讼及执行程序双方当事人因保全标的产生二次纠纷。因被申请人拒不配合交出车辆钥匙且态度极其嚣张,故只能对该车辆及车上运载的33吨焦粉交由申请人贾某自行保管。申请人贾某及其亲属现场联系若干名搬运工、一台装载机、一辆焦粉运输半挂车,对肇事车辆运载的33吨焦粉进行换车运输至指定地点保管,在历时4小时之久的现场查看、拍照、部署、搬运工作完成之后,法院工作人员依法对肇事车辆进行现场张贴封条扣押。扣押完成后,工作人员告知申请人贾某在保管期限的注意事项及尽快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神木法院保全中心:财产保全“特事特办” 维护权益“义不容辞”

神木法院保全中心:财产保全“特事特办” 维护权益“义不容辞”

每年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案件数不胜数,每一个案件背后,是多少家庭的一场沉重灾难。鉴于此,神木法院保全中心温馨提示广大市民:安全是父母的寄托,安全是妻子的企盼,安全是朋友的祝福,安全是儿女的心愿。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訾雲 穆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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