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川交警重要提醒:電動自行車、電動四輪車掛牌上路須知

眾所周知

電動自行車新強制性國家標準

《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

(GB17761-2018 簡稱:新國標)

已於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實施

平川交警重要提醒:電動自行車、電動四輪車掛牌上路須知


關於電動自行車新國標

蜀黍再給大家詳細說說

一是新國標電動車最高時速為25km/h且不得改裝;

二是電機功率由240W調整為400W;

三是整車質量(含電池)由40kg調整為55kg,必須具有腳踏騎行功能,且要求在車架本體不可分隔處永久性標上唯一性整車編碼。


平川交警重要提醒:電動自行車、電動四輪車掛牌上路須知


你的電動自行車符合新國標要求嗎?

趕緊自查一下!

同時,準備購買電動自行車的小夥伴注意了

購買時一定要切記切記

認準新國標標準!

一定要看清是否

單座有腳踏

“CCC”已認證

請已購買了符合新國標電動自行車的小夥伴們,於6月14日前儘快到平川分局交警大隊車管所註冊登記,懸掛正式電動車牌照上路行駛。騎行電動自行車鼓勵佩戴安全頭盔。


平川交警重要提醒:電動自行車、電動四輪車掛牌上路須知


另外

1、凡2019年5月1日前購買的,但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可在6月14日前到平川分局交警大隊車管所進行掛牌;5月1日後購買的該類超標電動自行車一律不予辦理電動車牌照(以購買時開具的發票時間為準)。

2、購買的電動三輪車列入《國家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按照三輪電動摩托車進行掛牌,同時必須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才能駕駛,對於未列入公告的,嚴禁上路行駛。騎行三輪電動摩托車應當佩戴安全頭盔。

3、購買的電動四輪車(含代步車、觀光車等)列入《國家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按照機動車進行掛牌,同時必須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才能駕駛,未列入公告的,嚴禁上路行駛。

電動車掛牌所需手續

1、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證原件(暫住人口還需提供居住證);

2、購車發票原件;

3、車輛出廠合格證明原件;

4、辦理電動自行車掛牌業務一律免費。

電動車“綠牌”和“紅牌”的區別

對於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車將掛綠色的正式牌照;2019年5月1日前購買的的超標電動車,可辦理臨時紅色牌照,實行三年過渡使用期,三年期滿後不允許超標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

電動車註冊登記業務辦理地址

單位名稱:平川分局交警大隊車輛管理所

地址:中區世紀大道南500米恆泰華汽車檢測有限公司院內

辦公電話:0943-6677167


平川交警重要提醒:電動自行車、電動四輪車掛牌上路須知

公安交警溫馨提示:電動車上路需掛牌,請儘快前往就近大隊車管所辦理,2019年6月15日起將嚴禁各類未上牌的電動車上路行駛。


平川交警重要提醒:電動自行車、電動四輪車掛牌上路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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