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拟遴选“骨干”型、“卓越”型、“教育家”型教师1850人

一、评选范围

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职在岗教师。

二、评选名额

(一)全市2020年拟遴选“骨干”型教师1500名,“卓越”型教师300名,“教育家”型教师50名

(二)各区县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各开发区教育局教育局和有关直属单位按《西安市2020年“骨干、卓越、教育家”型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分配的指标推荐参评人选;直属学校每所学校可推荐3名教师参与“骨干”型教师遴选,2名教师参与“卓越”型教师遴选,1名教师参与“教育家”型教师遴选。

(三)各区县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各开发区教育局教育局在推荐过程中,一线教师推荐人数应不少于推荐总数的90%,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应不少于推荐总数的60%,各区县教师进修学校、教研机构推荐人数不超过各区县推荐总数的10%。

三、评选条件

1.“骨干”型教师:在我市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优良的职业道德素养、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创新、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显著,在全市课程教学改革中有一定影响力;

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已获得市级及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荣誉的教师;

2.“卓越”型教师:在我市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优秀的职业道德素养、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较高的教育科研水平,教学教研成效显著、在全市,乃至全省本学科领域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年龄为5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已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荣誉的教师;

3.“教育家”型教师:在我市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优秀的职业道德、扎实的理论素养、先进的教育理念、精湛的业务能力、独特的教学主张、高超的育人水平、突出的教学教研业绩、显著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教育领域有较大影响力;年龄为58周岁以下(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已获得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省市级教学名师荣誉称号中任意一项的教师。已获得国家级荣誉的教师可不受年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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