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發函:洩露武漢返鄉人員身份信息,可能要判刑7年


律師發函:洩露武漢返鄉人員身份信息,可能要判刑7年


律師發函:洩露武漢返鄉人員身份信息,可能要判刑7年

今年的春節對於許多人來說都是一輩子難以忘記的。截止發文時間,全國已經確診新型肺炎2094例,疑似病例2684例,死亡56例。這些數字預計在一兩週內還會持續上升。

冠狀病毒爆發以來,與此相關的資訊可以說是“信息爆炸”,我們每天都在關注這些數字的上升,刷著微博越看越怕。而在這個過程中,有些人默默地,不自覺地把情緒轉移到武漢返鄉人員的身上。

傳染病毒是巨大的人道主義災難,不僅僅在於死亡率,還在於傳染病的擴散中每一個受害人同時也是加害者,每個患者同時也是潛在的傳染源。被病毒感染的人一方面要忍受病痛的折磨,還要承受道德的譴責。

根據官方目前透露的信息,目前感染冠狀病毒的95%具有武漢有關,武漢返鄉人員也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為了防止疫情擴散,全國各地紛紛通過各自形式要求武漢返鄉人員主動報道登記並進行自主隔離。


律師發函:洩露武漢返鄉人員身份信息,可能要判刑7年

本著配合相關調查,團結一致對抗病毒的精神,很多從武漢返鄉的工作者、大學生都配合進行了信息登記,包括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電話號碼等。

而這些武漢返鄉人員的個人隱私信息卻被相關工作人員洩漏,從而在朋友圈、微信群當中不斷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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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在的各個微信群也看到了很多統計武漢返鄉工作人員信息的表格在群裡傳播。

作為武漢返鄉人員,大部分人還是能夠理解,並配合防疫工作,主動彙報相關信息,即使是相關消毒、隔離措施,很多人也是沒有怨言,全力配合。但相關隱私個人信息的洩漏,讓他們很傷心。

請記住,他們也是受害者,而不是加害人。

一般民眾傳播這些武漢返鄉工作人員的信息,只有害處而沒有好處。

1、避免被傳染,就按照官方信息,戴口罩,勤洗手,不要到處亂跑做好自我防護就好了。官方渠道大家可以多看看人民日報、央視新聞、丁香醫生以及騰訊最新開發的闢謠平臺。

2、到處傳播這些信息,只會製造恐慌,這些信息相關防疫工作人員掌握了就可以了。

3、這些信息洩漏,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損害武漢返鄉人員的利益。

根據《民法總則》第一百一十一條: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取得並確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

刑法修正案(七)增設“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刑法修正案(九)將上述兩項罪名合併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公民個人信息的刑法底線應該是很明確的!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根據最高法、最高檢聯合發佈的《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向特定人提供公民個人信息,以及通過信息網絡或者其他途徑發佈公民個人信息的

,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的“提供公民個人信息”。

武漢返鄉人員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即使是在特殊時期,也不例外。

律師最後提醒:

1、武漢返鄉人員應配合相關防疫工作人員的工作,主動彙報,主動在家自主隔離。

2、相關防疫工作人員不得將蒐集的信息私自傳播,其他無關人員也不要在微信群、網絡裡轉發,製造恐慌!

3、特殊時期,信息已經爆炸,讓我們保持理性,一起成為正義和真相的守護者,而不是成為恐慌和愚昧的代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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