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学费怎么收?教育部发布预警未开学、未开课不得提前收费

在疫情期间,学费怎么收、怎么退是家长们共同关心的话题,针对近期个别学校和幼儿园在未开学开课情况下预收学费(保教费)、住宿费问题,4月10日,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 ,来醒各地教育主管部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学校收费管理工作。

在这份预警中主要强调学费(保教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

疫情期间学费怎么收?教育部发布预警未开学、未开课不得提前收费

教育部公告

疫情期间学校收费预警

一、学费(保教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各地应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开学复课,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

二、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30号),全面落实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通过减免学费、住宿费,或发放临时生活补助等方式,加大对患病和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

四、学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违规乱收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教育收费管理权限和属地化管理原则,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

北京民办学校幼儿园收退费规定

京津沪地区对民办学校和幼儿园退费都有详细的规定。

早在2012年,北京市就公布了《北京市民办学校退费指导意见》京教民[2012]1号,其中对民办学校退费有明确的规定。

其中有这样几条比较关键

新生在报到前提出退学退费的,学校应退还学生预交的所有费用。已报到的新生在学校课程开始前提出退学的,学校应当退还学生所缴纳的全部学费。

全日制学校学生在课程开始后的一个月内提出退学的,学校应核退不低于80% 的本学期学费;一个月以后两个月以内提出退学的,学校应核退不低于60%的本学期学费;开学两个月后学生提出退学的,学校可以不退本学期的学费。学校应该全部退回学生已交纳的其余学期学费。

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经学校批准休学的,自休学之日到复学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应予退还,或经学校及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同意转入下一学期(学年)。

民办学校应依据本办法,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校具体的退学退费管理办法,并应通过张贴公告,编入招生简章(广告)、学生手册、入学须知等方式进行公示,并将有关内容编入学生入学协议中

住宿费是可以商量退还的,当然也要看每个地区的相关部门或学校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国家教育部是要求退回给学生的。

如果退的话,大学、中学的住宿费怎么退,退多少这些问题是需要省教育厅的领导们认真去讨论。

以上是教育部发布的公开文件,至于北京本地的学杂费退费事宜,还需等咱们北京地区的官方机构出台正式的政策公告。

目前北京地区还没有收到某所学校在疫情期间上调学费的公布,学校针对已缴费上课的学生,正常的进行在线课程的教学,并且部分也学校也表示会通过假期时间来进行补课。针对没有缴费的学生,暂时不需要缴纳学费,等待已经结束后,统一进行入学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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