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貧認定,被一頭豬給難住了


脫貧認定,被一頭豬給難住了


脫貧攻堅過程中,經常會有對扶貧幹部相關脫貧攻堅基礎知識的抽查和考試。如果上級領導問:脫貧的標準是什麼?標準回答是:實現“一達標兩不愁三保障”,即收入達到省定標準,不愁吃、不愁穿,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有保障。


回答結束了,問題卻並未結束。在實踐中,這個看似不成為問題的問題,讓基層繞了不少圈圈,產生許多困惑。稍有不慎,就可能釀成“脫貧錯退”,對扶貧事業對地方對個人都將帶來影響。


1

一頭豬有4種算法


按照南方某省扶貧辦的相關文件,2018年貧困戶家庭人均純收入=(家庭總收入-家庭總支出)/貧困戶家庭建檔立卡人口數;家庭總收入=家庭經營收入+工資性收入+財產性收入+轉移性收入;家庭總支出=家庭經營費用支出+生產稅費支出+生產性固定資產折舊。


這種計算方式在各地大同小異。“看上去操作性很強,但運用時就遇到意想不到的難題。”一名縣扶貧辦主任告訴半月談記者。


為了確保精準脫貧,幫扶幹部會跟貧困群眾算收入賬,把貧困戶家庭所有收入及支出擺出來,看最後的年人均純收入是否達到了當地省定標準。


部分農村居民家中養豬。算賬過程中,有貧困戶提出“家裡養的那頭豬是準備過年宰了做臘肉的,供自己消費,不會對外出售,是否不該計入家庭經營收入?”這是扶貧標準沒有明確的事情。


就這樣一個問題,半月談記者在多縣調研中特別留意了他們的做法。第一種:計入經營性收入;第二種:不計入經營性收入;第三種:1頭豬不計入,養2頭及以上均計入經營性收入;第四種:按照豬的市場售價除掉養殖成本後剩餘的部分計入經營性收入。


極端者,甚至在同一個縣範圍內,同時存在好幾種不同的算法,不同的扶貧幹部採取不同的算法。這種問題在遇到自養的雞、鴨、牛、羊等時,都會帶來一樣的困惑。


還有一些不穩定收入,同樣不好計算。“比如打零工的,他們的收入就很難算。”西部某省一名扶貧幹部表示。


“兩不愁、三保障”中的類似問題也在困擾基層,有基層幹部發出疑問:關於“不愁吃”,“比如喝水,一年中10個月有自來水,2個月要到超出1公里的地方去挑,算不算不愁吃?”關於“義務教育有保障”,“貧困家庭的孩子上不起幼兒園該不該管?不上幼兒園怎麼順利接上小學、初中?”關於“住房安全有保障”,“貧困戶正房安全,廁所、廚房有問題,算不算住房不安全?”


2

稍有不慎,就會“錯退”


這些問題看上去是在鑽牛角尖,但現實中確實困擾基層扶貧幹部。


有扶貧幹部舉例說明,某貧困戶家4口人,養了2頭豬(約300斤/頭)供自己消費,考慮今年生豬價格的特殊情況,按照往年正常行情10元/斤計算,2頭豬的價值大約在6000元,平均到每個人頭上就是1500元的收入。再加上這個家庭的其他收入,如果把豬的收入計入經營性收入,這戶就能達到脫貧的收入標準,可以脫貧;如果不計入,這戶就不能脫貧。


跟貧困戶算賬的是基層幹部,來檢查的是國務院扶貧辦或省扶貧辦委派的第三方脫貧驗收評估團隊,由於時間和空間的關係,上級驗收評估團隊和基層幹部之間基本無法提前有效溝通,很可能導致基層幹部的實際工作標準和評估團隊的驗收標準出現偏差。


基層幹部在給貧困戶算收入賬時,如果把相關收入計入了經營性收入,進而讓這戶脫貧,而脫貧驗收評估團隊認為這項收入不得計入經營性收入,認為這戶收入不達標,那麼會認為該戶為“錯退”。貧困縣能否脫貧的一項重要指標是“錯退率”,“錯退率”如果超過相關標準,則不能脫貧,並由所在省省級扶貧領導小組組織整改。


凡地方主官,誰也不會拿這種事情開玩笑,必須減少此類“錯退”。多名縣扶貧辦主任坦言,大家基本上都會留出“提前量”,如果省定脫貧標準為年人均純收入3500元,那麼扶貧幹部給貧困戶計算收入賬時,必須確定貧困戶年人均純收入達到4200元,否則不予辦理脫貧。


不少扶貧幹部反映,和貧困戶計算收入賬,遇到分歧是常有的事。南方兩名扶貧幹部分享了一件讓他們哭笑不得的事情:一位貧困老人有4個女兒,計算收入時,考慮到他的女兒近年來均已成家,並都在盡贍養義務,老人達到了脫貧標準,但是老人始終不同意簽字脫貧。不久,老人生病去世,親屬找到村裡和鎮政府出具證明材料,去取老人存摺上的存款,才知道老人的存款有7萬多元。


3

任務艱鉅,不容有錯


隨著脫貧攻堅戰不斷深入,這種退貧標準上的模糊性問題正逐漸顯現。


南方某縣縣長告訴半月談記者:“前兩年脫貧的縣還好,他們底子相對好一些,貧困群眾的收入比我們也高一些,計算收入時多一點少一點都不影響脫貧,“錯退率”不容易超標,今年不少深度貧困地區要脫貧,群眾收入較低,來源相對少,脫貧任務非常艱鉅,因此在計算收入時,容錯空間非常小。”


這種觀點在受訪的各貧困縣具有普遍性。華中科技大學社會學院副院長劉成斌認為,一頭豬有多種計算方式,說明有的地方脫貧標準還是不夠明確,這樣執行中就容易出現問題。他建議,上下級一起研究,明確更為具體、可操作的標準要求,避免具體要求不一而存在模糊地帶。


對多數幹部群眾來說,他們希望計算收入更嚴格一些。中部某縣一名受訪貧困戶反映:“我們這裡去年茶樹剛種上,種植收入一欄裡就寫上了收益金額,不符合實際。”這種提前計算收益的做法,顯然不妥,但實際中並不鮮見。


廣西行政學院教授凌經球常年在貧困地區調研。他表示,解決問題的關鍵是上下都要深刻理解精準扶貧的核心要義,無論是基層扶貧幹部,還是上級驗收評估人員,既要算賬,更要看實地,查看貧困戶家中的情況,“兩不愁三保障”既要問,也要觀察和感受,經營性收入關鍵看有沒有種養的項目。


“數字是重要的參考,但也不能拘泥於數字。如果一個家庭多算一頭豬就脫貧,不算就脫不了貧,這至少說明脫貧質量不高。基層扶貧幹部要把平時的工作做細,上級驗收評估人員要深入走訪,綜合判斷。”凌經球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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