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屆生籤勞動合同時有什麼技巧?收到offer後,薪資一定會在承諾範圍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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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屆生簽訂第一份工作一定要慎重慎重再慎重,應屆生就像一個金字招牌,真的是很值錢的,很多企業,如國家公務員選調生考試、大型國企、央企,恆大、龍湖這種管培生招聘,在招聘的時候都會加一個限制條件,xx屆應屆畢業生,所以,應屆生在找工作的時候可以說自帶光環,正因為應屆生光環好所以,你更應該好好思考,想清楚自己以後要從事什麼,爭取一步到位,千萬不要一時頭腦發熱或者覺得這個無所謂,可以到時候再換,這樣想,那就是真的浪費了你自帶的應屆生光環。

雖然答非所問,但這都是我的心裡話,一般你簽訂那種大型國企、和好的單位,一般不會在勞動合同上做什麼手教的,大型企業都很看重名譽的,沒必要為了一點小錢去在合同中坑你一把。

收到offer後,薪資範圍,其實還是一樣的,在國企、大型事業單位,一般會給個範圍,工資水平的確就是那樣,就在這個範圍內。私企的話就不好說了,可能會隨著市場行情而波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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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提問從HR的角度來看,隱藏著兩個重要內容:

第一,勞動合同的構成要素。

第二,OFFER所具有的法律效應。

下面先來說一下勞動合同構成的要素。

在我實踐工作中,很多員工在簽證勞動合同時,除了薪資之外,很少注意其它的內容,而往往那些忽略的內容才是最重要的,那我們先看一下構成勞動合同的要素有哪些?

根據《勞動法》第19條之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的條款有: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在必備條款中,工作內容、勞動報酬是核心內容。要求內容明確、具體,特別要寫清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和具體的工作內容,勞動報酬的具體金額和勞動報酬的組成。

下面我根據您本人的情況分析一下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薪酬這四方面要注意的要素:

最重要的是要看清楚:對方給你籤的是勞動合同還是勞務協議!!!也不存在試用期合同!!!

如果是勞動合同,那麼往下談:

1、勞動合同期限。

(1)三種方式: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可以是半年、1年、3年,也可以是5年、10年,具體時間可根據公司情況、崗位情況和員工情況自主確定。

無固定期限:一般情況下,企業不會一上來就簽證無固定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企業和個人約定一項工作任務,完成了這一任務,任務結束勞動合同就解除了。

(2)約定試用期。主要關注試用期的期限、次數。

勞動合同期限是3個月以上但小於12個月的,試用期不能超過1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3年,試用期不能超過3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不能超過6個月。

2、工作內容。

是指員工具體從事什麼種類或者內容的工作,一般指工作崗位和工作任務或職責。這是勞動合同的核心條款之一。比如:軟件工程師、人事專員、產品經理等。

有些企業還會請員工附加簽訂一個崗位職責說明書,上面會詳細寫明對應崗位的日常工作要求及工作任務。

工作內容是限制勞動法賦予員工的權力,避免作為強勢一方的企業可以隨意給員工調崗或調整職務的。比如一個會計調去做銷售,那顯然是不合適的。

3、工作地點。

工作地點是指員工在哪個地點工作。比如勞動合同上工作地點是在A城市,而企業突然之間把你調到B城市工作,那麼,必須和您協商一致,否則就是違反了合同。

4、薪酬。

勞動合同中必須標明薪酬。呈現方式有兩種,一種是直接寫月薪的金額。一種是將工資組成部分都寫清楚。

勞動法只要求寫明報酬,彈性的可不寫,只寫底薪是可以的,但公司具體的績效考核辦法,獎金髮放,公司應該有明確的規定並進行公示,需要告知籤員工並字。

關於薪酬還要注意的是發放時間。

有些勞動合同會明確載明是幾號發放。

5、一個月之內必須簽訂勞動合同。

從正式入職那天開始就是勞動合同的起始日期。一個月內必須簽訂合同。

勞動合同一式兩份,一份需要給你本人留存。


接下來談第二個問題:OFFER所具有的法律效應。

1、首先,口頭OFFER是沒有法律效應的。

我一般在和准入選人電話溝通完後,會特別提醒:請以書面OFFER為準。

2、其次,郵件OFFER和紙質OFFER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一般企業都會寫上電子郵件具有同等法律效應等字樣。紙質的要看清楚有無公章,公章落款是否是和您面試的公司名稱是一致的。

3、您在收到OFFER的時候需要明確以下事項:

(1)崗位的基本信息(如崗位名稱、所在部門、職級職等、彙報關係等);

(2)薪資福利情況:試用期的時間長短、試用期的薪資、具體薪資構成(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年終獎等),試用期薪資、福利狀況(社保、公積金繳納基數及比例、餐補、車補、話補等);

(3)報到事宜:什麼時間到什麼地方報到、報到前需要準備的物品、報到時需要攜帶的物品、以及報到聯繫人等;

(4)其他說明:公司的培訓、發展等補充說明。

(5)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和對方HR確認清楚。您關心的薪資,具體構成要了解清楚。比如:給您5000元/月的工資,是5天工作制的薪資嗎?(有些企業要工作6天,多的一天把加班費也算進去了)是在沒有扣除社保、公積金個人承擔部分的金額還是實際到手的金額?工資構成是怎樣的等等

4、回覆確認。

OFFER是一個邀約過程,需要雙方都認可,這個邀約才具有法律效應。所以,公司發了OFFER,您就要對上面所列的內容進行回覆確認。


以上回復,希望對您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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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先說明一點,OFFER也具有法律效用,他是雙方僱傭前的承諾,雖然在勞動法上沒有明確規定,但是在其他合同合約相關條款中有規定,同時以往發生案例,仲裁機構也都視同OFFER具備法律效應,是企業的正式承諾。

那麼既然他具備法律效應,那offer中承諾的薪資就一定是要求兌現的,如果你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實際收到的薪資與offer不符,那麼是可以以offer作為證據去申訴的。

其次簽訂勞動合同沒有什麼技巧,但是有幾個注意點:

1、約定的薪資

包括固定薪資、績效工資等等。勞動法規定績效工資不能高於20%,如果高於那麼他也是不合法你是可以申述的。其次大多數企業是不會把獎金、年底發放的薪資列入勞動合同的,否則就是你為刀俎公司為魚肉,公司是不幹的。

所以你要綜合判斷offer上承諾的薪資是月薪,那麼是否對得上,如果是講年薪,那麼公司的年薪獎金機制如何打聽一下,算一算是否對得上。

2、企業簽訂的主體

這個關係一個重要問題。這個企業是不是你心目中的那個企業,有些公司打著大公司名義,實際上只是那個大公司的關聯公司,連子公司都算不上。

我們選擇大公司是因為大公司的薪酬、發展、平臺、管理等綜合各方面因素,而當你簽訂合同是他只是大公司的一個關聯公司、甚至是外包、派遣公司,那麼意義完全不同了。

3、工作地點

勞動合同是要約定工作地點的,這個如果忽視了,那麼萬一你和公司約定的理解有誤差,到時候安排你去異地工作,你就得浪費時間辭職找工作了。

4、崗位

這個不得不防一手。有些公司招應屆生面試的時候說得好,進去可能就是做其他方面的工作,甚至有的美其名曰從基層做起,實際上把大學生當廉價勞動力去底層低附加值工作,所以在勞動合同上看清楚些的崗位是什麼,甚至履行的職責是什麼。


以上觀點,請參考。 還請不吝點贊關注,給你更多職場方法論。 十四年職場摸爬滾打經驗,職業生涯諮詢師、管理諮詢師,職場老司機,用過都說好。

職場教練李麟


一定要問清楚公司的福利待遇,是否購買五險一金,公司的上班時間,薪酬的具體構成和發放時間,還有就是不要忘記問清楚公司的考核時間和標準,這是你畢業後的第一份工作,一定要多關注相關事項。有些公司並不會發放承諾的薪資,所以應屆生在簽約工作時,可以提前瞭解公司的情況,可以在網上看哈員工的評價,反正就是應屆生要學會多張個心眼。


劇說劇看


技巧的話:第一就是一定要細讀合同條例;第二就是不能被對方的語言套進去,時刻保持自我清醒,知道自己的目標,想要達成什麼樣的目的。對裡邊模糊的,不理解的一定要問的清清楚楚。

看清合同上對我方的要求,一定要仔細閱讀,謹防被坑。對我方要求要詳細瞭解,看要求是否是自己認可範圍內的。對己方的權利條例要認真核實,看是否和之前談的條件一樣。合同一旦簽訂,就有法律效應,是對自己以及公司的一種保護手段,一定要認清後再簽訂,對於不合理之處不能忍氣吞聲,本著雙方你情我願的心態去面對。我們找工作也不是賤賣自己,自己的切身利益還是要保障好。

在收到offer與自己期望不符合,或者不是談薪資時自己的要求範圍,這個時候一定要據理力爭,和上段話一樣,不能賤賣自己,公平交易。保證自身利益,這工作才會找的滿意。


學思而勤行


簽訂合同,一般需要注意的是基本工資標準,是固定薪資,還是工資分為固定底薪,績效薪資,獎金等,試用期時長,試用期工資是全部,還是按照80%的比例發放。五險一金是否齊全,是否入職就繳納,繳納基數等。有些內容offer不會寫明,合同會明確規定,可以多留意一下。


葵花香


籤合同時一定要問清楚了工資幾號會發,還有就是績效是不是和工資一起發。交不交五險一金,問清楚工作的時間。

最重要的是如果你不是這個月初去上班的時候,而且上班的時間過了這個月發工資的時間,問清楚你下個月發工資的時候能不能拿到這個月的工資,有的地方會把這個月的工資拖到下下個月,很噁心。

還有就是問清楚實習期是多長的時間,實習期的提成是多少,會不會加班都要問清楚一點。防止自己吃虧上當。


淡定的菜鳥12138


簽訂勞動合同就是籤不平等條約,你有說不得權力嗎?說不你就可以回家了。一般offer上回說明工資待遇什麼得。不明白得趕緊問,不中意就下一家,不要委屈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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