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男子田边驾驶四轮车不慎刮倒他人并碾压致死,犯下过失致人死亡罪

农忙时节大量农机劳作于田间地头,农机造成的人身伤害也时有发生,这其中有的是操作不当自己受伤,有的则是一不留神伤及他人。辽阳县男子郑某某就因驾驶四轮农用车不慎刮倒碾压正在干农活的村民致其死亡,近日被法院认定犯过失致人死亡罪。

2019年10月20日10时30分许,郑某某在辽阳县韩某家水田地内收割水稻,在收割完其中一块水田地后,在未经他人许可的情况下私自驾驶四轮农用车向旁边地块移动,途经别人的家水田地。当时边某正在地里捆稻草,郑某某在没有确认边某离开的情况下继续驾驶农用车,途中将边某刮倒后碾压。经辽阳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边某系因重度颅脑损伤而死亡。

辽阳县人民法院认为,郑某某因疏忽大意的过失,驾驶农用车造成被害人死亡,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郑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一审判决郑某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

辽阳男子田边驾驶四轮车不慎刮倒他人并碾压致死,犯下过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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