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讀《在細雨中呼喊》:從悲劇的角度看孫光林的成長

再讀《在細雨中呼喊》:從悲劇的角度看孫光林的成長

第一次看到餘華是在《朗讀者》的欄目裡,他對於生活的解讀讓我感到很是震驚和害怕,一段在外人看來是悲慘的遭遇,可通過他說出來,卻成了一個黑色的幽默,讓人感覺心酸之餘,卻又捧腹大笑。

讓我印象深刻的就是他在太平間睡午覺的解讀。他說,在外面草蓆上睡覺自己的衣服都會汗溼,而且還會留下一個人形的水印,而在太平間裡睡覺,特別涼快。海涅說,死亡是涼爽的夜晚,正說的是他的感受。

這種對生活的理解,從辛酸中看到希望,從悲哀中看到快樂,也延伸到了他的文字裡。當我再讀《在細雨中的呼喊》,更深切地理解,當所有的困境來臨時,不拋棄不放棄才是人生最大的努力。

再讀《在細雨中呼喊》:從悲劇的角度看孫光林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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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背景

作者餘華是中國在國際上最出名的作家之一,他被譽為中國的查爾斯·狄更斯。

他著有《兄弟》《活著》《許三觀賣血記》《在細雨中的呼喊》等,他的書被翻譯成40多種文字,遠銷美國、英國、法國、德國、意大利等40多個國家和地區。

《在細雨中呼喊》是他的第一部長篇小說,發表於1991年,在 2004 年獲得了法國文學和藝術騎士勳章。

美國《時代》週刊這樣評價這本小說,說它是一部陰鬱而令人痛苦的小說,裡面既有田園牧歌式的片段,也有電影場景式的大段描寫;既包含了黯淡的哲學思考,也像是一部教育小說,敘述了孫光林的成長曆程。

這本書的寫作背景是1965年,正是我國結束了長期的戰爭,全國滿目瘡痍,百廢待興的時候,當時的農村也好,城鎮也好,經濟狀況都不是很理想,但是人們對於美好生活的嚮往卻是積極的、熱烈的。

比如敢於追求愛情的馮玉青;13歲的國慶,在失去父母地依靠下,勇敢地承擔起自己照顧自己生活地重擔,還有7歲的魯魯為了追隨母親,一直守在監獄門外,用自己的愛溫暖著監獄內的人。

說是一部回憶史,更是一部對人性地解剖史。親情的冷漠,人性的孤獨,慾望的張牙舞爪,讀來都讓人印象深刻。

而主人公孫光林的成長過程,也是一個不斷被生活拋棄的過程,被父母拋棄,被友情拋棄,被愛情拋棄。

在被生活拋棄的過程中,他始終不拋棄不放棄,用自己獨特的視角看待生活的磨難,管理著自己的情緒,在孤獨的領域裡活成了別人家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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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孫光林成長過程,就是一個被生活拋棄的過程

01被父母拋棄

說到拋棄這個詞,有兩個概念,一個是真正意義上的拋棄,不要你了;一個是精神上拋棄,對你進行冷暴力。

真正意義上的拋棄,一次是在孫光林七歲的時候,他被養父王立強帶走。

親生父母什麼都沒有同他說,他自己以為是去一次有趣的遊玩。

還有一次是在養父母家裡,當養父王立強死了以後,養母要他送她去河邊坐船,然後就把他留在岸邊,永遠地消失在他生命裡。當時他12歲。

而冷暴力,實際上就是精神上的傷害。比如兄弟兩人吵架,哥哥用鐮刀砍破了他的腦袋,但因為弟弟的誣告,變成了是孫光林砍了弟弟,然後哥哥才砍的他。他的父親不問青紅皂白的就把他綁在樹上,狠狠地毆打了他一頓。

如果說父母打他還知道他的存在,那麼在他考上大學的時候,父母的態度卻是讓人心寒。

書中寫道:父親說,怎麼,還要讓那小子唸書,太便宜他啦。當父母明白過來他將永久地從家裡滾蛋,父親就顯得十分高興。而母親卻更希望是哥哥考上大學,因為一旦大學畢業就能夠成為城裡人了。

真正的冷暴力還有一種漠視,在孫光林的弟弟因為救同伴而去世,作為親人應該站在家人的旁邊,但是他被安排到一個村裡人都知道我,卻又否定我的位置上。

書中這麼寫道:我如釋重負地發現自己已經被徹底遺忘。

心理學家阿德勒說,幸福的人用童年治癒一生,不幸的人用一生治癒童年。

童年的幸福和不幸福同父母有關,父母是無法選擇的,童年也無法選擇。有的人童年不幸,會把這份不幸一直隱藏在內心,從而在長大後都無法找到自己的幸福。

而有的人童年不幸,卻在不斷成長中消化不幸,在長大後敢於面對自己的不幸,覆盤不幸,從而獲得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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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被友情拋棄

在人的一生中,會遇到各種各樣的人,會與很多人成為朋友,但真正能夠走入你內心的,也就只那麼幾個。

小學走入孫光林生命的是國慶和劉小青。他是在被養父母領養後,在學校裡認識的同學。關係本來非常地好,但因為一句標語,國慶和劉小青卻舉報誣陷說是他寫的。讓他被老師關在小黑屋裡審問了好幾天,甚至都沒有得到養父的信任。隨著養父的死亡,他不得不回南門,從而這段幼年時的友情也宣告終止。

在中學時走入孫光林生命的是蘇宇和蘇杭兩兄弟。

與蘇宇的友情是在被蘇杭拋棄以後開始的,兩個有著相同經歷的人互相取暖,共同關懷。蘇宇也是一個被父母“拋棄”的孩子,因為做噩夢而哭泣,母親沒有安慰他,反而罵他神經病,聲音裡滿是厭惡。在蘇宇早上沒有起床去打水,父母親們都沒有去看看,從而讓蘇宇因為腦血管破裂而死。他和他的友誼也因為死亡而終止。

與蘇杭的友情,最開始是因為孫光林害怕孤單,與蘇杭是舊相識,於是加入他熱鬧的隊伍中,同他們一起戰慄的喊叫。當蘇杭為了凸顯自己討好女同學,而用柳條像趕牲口一樣抽打他的時候,他和他的“友誼”宣告結束。

書中寫道:我不再裝模作樣地擁有很多朋友,而是回到了孤單之中,以真正的我開始了獨自的生活。有時我也會因為寂寞而難以忍受空虛的折磨,但我寧願以這樣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自尊,也不願以恥辱為代價去換取那種表面的朋友。

這次事件也徹底讓孫光林明白:朋友不是站在一起就是朋友,不是討好了對方就是朋友,朋友更不是靠委屈求全就能成為朋友的。

心理學上有個定義叫討好型人格:指的是一味的討好他人而忽視自己感受的人格。

而形成這種討好型人格的原因在於,他們在原生家庭中沒有獲得父母無條件的愛。故而,以為討好別人就是滿足了自己的需求。

它有四種錯誤的心理邏輯:

(1)對別人的感受特別敏感

孫光林剛開始特別在意別人的想法,害怕別人發現自己是孤單的,所以他才融入到蘇杭的朋友圈裡。卻發現,越想融入,越難融入。自己再怎麼做,都得不到別人的尊重。

(2)抬高別人,貶低自己

明知道他不對,卻還是跟著他們一起戰慄地叫喊,沒有主見,別人說玩什麼就玩兒什麼,自己的舉動建立在別人的評價之上,很怕被嫌棄,降低自己心裡才更安全;

(3)不敢發出請求,很難拒絕別人

害怕說不,不懂拒絕,被人佔了便宜也會選擇默不作聲,擔心一旦拒絕,與別人的關係就會破裂,從來不敢表達自己的需求,很怕給別人添麻煩,擔心自己成為別人的負擔;

4)缺乏界限和原則

做任何事情都以取悅別人為目的,既守不住界限,允許別人在自己的生活裡指手畫腳,又經常突破別人的界限,渴望建立親密關係又常常因為別人不能滿足他們的期待而受傷。

面對這種討好型人格,心理學上給出了一種答案,它說,這個世界你所看見的人、事、物,都是你內在的一種反射,只要你自己的內心改變,外在就會隨之改變。

當孫光林感受到自己一味地討好換不來友情,他開始正視自己的內心。發現自己需要的是一份尊重,一份平等,而不是這種通過討好換來的所謂友情。

他內在改變了,知道與其討好別人成為熱鬧中的一員,還不如尊重自己享受孤單中的寧靜。從而走出討好型人格的誤區,重拾自信,獲得了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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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被愛情拋棄

每個人都對愛情有過美麗的幻想,愛情一般都是始於顏值,忠於品質。

在孫光林的眼裡,馮玉青很漂亮。曾經是他心目中的女神。但就是這樣的女神,卻跟了一個無賴,在被無賴拋棄後,跟一個貨郎走了,結果又被貨郎拋棄了。當他再看見她時,卻發現她在做一些皮肉生意,有了自己的孩子魯魯。

書中寫道:我內心湧出的悲哀倒不是馮玉青對我的遺忘,而是我第一次親眼目睹到美麗的殘酷凋零。那個站在屋前迎著朝陽抬起雙臂梳頭的馮玉青,在我此後的記憶裡已經蒙上了一層厚厚的塵土。

在書中,拋棄無處不在,不但是主人公孫光林被生活拋棄,其他人物如祖父,當橋垮掉的時候,祖父被他父親拋棄;當父親爬上寡婦的床的時候,母親被父親拋棄;當蘇宇的母親因為伴侶的出軌陷入悲傷,兩人陷入冷戰的時候,孩子被父母拋棄。

但被拋棄不要緊,怕的是生活拋棄了你,你也拋棄了你自己,這才是最可怕的。從而自暴自棄走向墮落的深淵。

本書中最大的特點就是:從悲劇中看到喜劇,從絕境中看到希望。無論生活對孫光林給以怎樣的拋棄,他都沒有自我放棄,而是以頑強的精神和意志管理著自己的生活,朝著既定的方向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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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孫光林的成長過程給我們的啟示

01面對生活中的困境,不拋棄不放棄

孫光林每次遭遇被拋棄的時候,他很快的適應新的環境,融入到其中。

比如他遭遇養父母的拋棄,他也只是哭泣一場,然後決定回南門。

回到南門後,他沒有受到父母親的歡迎,甚至還受到了父母們的漠視,他也沒有放棄自己,而是做好自己的本分,安靜的做事做自己。

《生命的意義》中說,當你明白苦難的意義,你將不再畏懼苦難;當你明白生命的意義,你將更加敬畏生命。

正是因為孫光林對生命的珍惜,對生命意義的明白,使他在面對生活的困境時,不拋棄不放棄,從而珍惜自己的生命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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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管理好自己的情緒

子女與父母的衝突是無處不在的,當我們面對父母的責罵,控制,漠視,我們第一反應是厭惡反感,情緒激動,甚至是做出極端的事情出來。

就好比早一向新聞中,一個17歲男孩因為被母親惡毒的語言咒罵而選擇跳河自殺。

熱播劇《小歡喜》中,英子因為考大學的事情多次與父母溝通無果,從而引發抑鬱症,差點要跳海;

心理學家埃利斯說,你感到不開心、生氣、緊張、擔心、愧疚、悲痛欲絕或其他情緒,這沒什麼不對勁。關鍵是把這些情緒控制在一定範圍內,不會因此而痛不欲生,喪失行動能力。

而孫光林在與父母的衝突中,完全是一個旁觀者的角度來觀看整個事件的發生,從而沒有讓自己的情緒隨著事件的走向而發展,反而更客觀地看到了事件發展的背後的原因。

所以,管理好自己的情緒是非常重要的,不會因為衝動而作出後悔的事情,也可以而在事後反省自己,從而更好地調整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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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確定目標,嚴於律己

在那個年代,考上大學,學費免費,工作包分配,最重要的是還能端上鐵飯碗,衣食無憂,吃穿不愁。

孫光林的母親明白,孫光林自然也知道這一點。雖然書上一直都沒有講他的努力,但從他考上大學就知道,他一直都有自己的目標,併為此目標而努力學習,嚴於律己。

蘇芒說,我們常常覺得不公平,是因為沒有把它放在人生的長度裡看

相比於書中的其他人物,他們都把自己的目光放在了當前的事情上,著眼於自己地慾望,無效社交,賺錢等等。

國慶在13歲的時候退學賺錢,卻在與11歲女孩談戀愛的時候遭到了家長反對從而做出不理智的事情,進而進了牢房;

蘇宇控制不了自己的慾望去抱女同學,被控流氓,結果坐了3年牢房;

哥哥孫光平為城裡的同學與自己交往而驕傲,結果高考失敗,回到農村,而城裡同學也不再與之來往。

因此,與其為眼前的小事斤斤計較,不如為未來的目標而兢兢業業。而一個目標的實現,有時不是一年兩年就能實現的,有的要經過五年十年,甚至更久。

所以,耐得了孤獨,才能受得了成功。而生命意義其實就在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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