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不可逾越的红线、原则

对房产房屋的热忱近些年呈现出上山下乡的趋势,导致不少地方农村出现了涉及农村宅基地的违法违规建设问题。十八大以来,农村宅基地相关问题亦是中央重点关注的涉农问题之一,尤其是治理各种乱象。近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通知》再次申明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为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损失,特此为大家梳理了涉及农村宅基地建房的一些原则以供参考。

一,先批后建原则。这是重中之重,也是避免出现乱象且是农村宅基地建房的一道风险防控墙,能正常获得批准的建房,基本上能够过滤掉了后续无法办证和被罚款、强拆乃至牢狱之灾的可能。

二,一户一宅制度。我国早就在土地法中明确了在农村施行一户一宅制度。一户家庭在本地区只能拥有一处住宅,老年人必须与其中一个子女为一户。这里涉及有两个原则,一是家庭本地已有住宅的,不得再行建设拥有额外住宅;二是曾经拥有但以卖售、赠与等形式将住房转给他人的不得再行申请宅基地建房。

三,建新拆旧原则。对于已有住房但因为各种原因确有必要异地重建的,施行建新拆旧原则。新建房屋必须拆除原有旧房,将原有宅基地交还给集体组织。

四,面积有限原则。为扼制农村的农民暴发户在农村大建特建占用过多土地的问题,国家特此对各地的宅基地面积予以了限定,对农村新建房屋的面积予以了严格限定,具体限定的标准由各地依据本地具体情况做出。农民建房在规划时即应该首先了解本地政府对宅基地建房的面积限定标准。超过批准建设的房屋,超出部分可能面临责令拆除、强制拆除或不被颁证的处理。

五,自愿原则。建设新农村总体是好事,但有的地方出现不同程度、不同缘由的强迫性事件发生,导致恶劣影响,国家近几次的相关文件中多有强调自愿原则,严令不得有以任何理由强迫农民建房、上楼等违背村民意愿的违法行为。

六,禁止触碰基本农田。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国家早就在农村施行了基本农田制度,涉及农村的各种建设活动,均禁止触碰基本农田。基本农田的使用只能是种植粮食蔬菜,发展林果业、搭建养殖设施皆不被允许,申请宅基地建房更是不被允许。所以,农村建房时,一定了清楚明白本地的基本农田范围,对基本农田必须也只能是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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