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封”變“活封”,當塗法官善意執行助力困難企業復工復產

日前,當塗法院執行法官沈傳隆秉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將涉案生產設備和產品由“死封”變成“活封”,為申請人實現債權提供保障的同時,最大限度減少了對被執行人復工復產的不利影響,成功促使一起合同協議糾紛的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

江淮风暴| “死封”变“活封”,当涂法官善意执行助力困难企业复工复产

田某與潘某於2018年簽訂《合夥創業合同協議》,共同租賃廠房進行空調支架生產加工。但雙方又於2019年5月簽訂《解除合夥協議》,約定田某退出合夥,田某可抽回61萬元補償款。隨後第二天,雙方又簽訂《支架長業務銷售提成協議》,約定由田某幫助潘某銷售產品並可從中獲得銷售提成。田某之後從銷售產品產生的利潤中陸續抽回了35萬餘元。按協議約定,剩餘補償款25餘萬元應由潘某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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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潘某將田某告上了法庭,認為自己是在受到脅迫的情況下不得已簽訂的上述兩項協議,田某抽取的35萬元利潤是私自截留,並不合法。而同時田某向法院提出反訴請求,他訴稱兩項協議合法有效,潘某需按約定支付剩餘補償款和銷售提成款。最終法院依法判決潘某支付田某剩餘補償款和銷售提成款共26萬餘元。法院判決生效後,潘某一直分文未付,田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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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某在申請執行的當天,得知被執行人潘某即將轉移生產設備和產品,立刻將消息提供給了執行法官沈傳隆。雖然當時已臨近下班時間,但為搶抓執行的有利時機、防止潘某將設備和產品變賣或轉移,沈傳隆緊急製作查封的相關法律文書,迅速前往潘某所在工廠對設備和產品進行查封,並在查封后告知潘某不可私自拆封條以及處置設備和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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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過幾天,沈傳隆再次接到申請人田某的電話,電話中瞭解到潘某私下拆下封條準備變賣產品。沈傳隆立即前往潘某工廠,在確認事實後嚴肅告知潘某擅自變賣產品的法律後果。潘某對自己的衝動行為也表示後悔,但他表示工廠因疫情影響並無收益,經濟比較困難,若設備和產品被查封就更無收入來源。考慮到潘某的現實困境,同時要保障申請人合法權益,傳統地就地“死封”顯然已不能解決問題。沈傳隆積極做申請人的思想工作,希望他同意對涉案生產設備和產品進行“活封”,讓被執行人以繼續經營所得償還欠款。

獲得申請人許可後,沈傳隆對生產設備和產品採取“活封”措施,恢復企業生產經營,同時向他解讀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他將生產經營收益優先用於償還欠款。4月27日下午,被執行人來到法院支付了第一筆欠款2萬元,並承諾剩餘欠款將分兩期付清。雙方達成和解後,對法官溫情的執行方式表達了高度稱讚和感謝。

江淮风暴| “死封”变“活封”,当涂法官善意执行助力困难企业复工复产

2020第121期(總1192期)

審核:周耀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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