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抵抵欠那些事

所謂留抵抵欠,是指增值稅的一個操作,具體而言就是用留抵稅額來抵交增值稅的欠稅。舉例說明:假設,1月份屬期應補增值稅1000元,2月屬期多勾選了進項發票,形成期末留抵2000元,則申報完2月屬期增值稅後,就可以申請留抵抵欠,申請獲批後,在申報3月屬期增值稅時就需要進項轉出抵交用掉的留抵數。具體操作時有這麼幾個問題需要注意:

1、一般先形成欠稅,再用留抵抵交欠稅。試想,如果先有留抵,怎麼會形成欠稅呢?不過,也有例外情形:如果納稅人同時存在一般計稅項目和簡易計稅項目,也有可能一般計稅項目這邊有留抵,而簡易計稅項目這邊有應補稅金,也就是說留抵與應補稅金同時存在。

2、留抵抵欠時,欠稅滯納金的計算截止時間如何確定?這個滯納金的計算截止時間是納稅人提出抵欠申請獲批的日期,而並非實際申報增值稅轉出進項抵欠稅額的日期,具體參見:國稅函[2001]119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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