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區法院:善意執行解糾紛 替子還債終結案


宛城區法院:善意執行解糾紛 替子還債終結案

“張法官,不好意思,我兒子實在是生意虧損,難以週轉才沒還錢的,拍賣房子的事能不能緩一緩,我目前只能拿出十萬元,過後再去籌點錢,即使拼了我們老兩口以後的退休金,我們也要把兒子的債還完。”近日,在南陽市宛城區法院執行局的辦公室裡,六十多歲的劉某對執行法官張新軍說道。

此事還要從2015年說起,被執行人劉某與申請人馬某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宛城區法院依法判決後,劉某一直未履行還款義務。馬某再次申請強制執行,要求劉某償還50萬本息,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宛城區法院執行局向劉某送達了相關法律文書,但其未在規定時間內履行還款義務。2018年,劉某迫於法院執行壓力還款6萬多元后便無下文。執行法官窮盡執行措施也未發現劉某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依照相關法律規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2020年4月,申請人馬某向宛城區法院申請恢復執行,要求將作為擔保人劉某父母的財產進行查控處置。按照2019年該院分段執行管理體制改革之後的崗位設置,恢復案件均由指揮中心的執恢團隊集約化辦理。執恢團隊隊長張新軍在審查該案件時,瞭解到被執行人劉某是家中獨子,確實因投資失敗無力償還債務,而作為擔保人的劉某父母均為退休幹部,被執行人劉某現居住的房屋在劉某的母親名下,執行幹警按照法定程序將該房產查封並張貼騰房公告,計劃下一步進行評估拍賣。

一聽到房子將要被拍賣,劉某的父親拿著十萬元現金來到宛城區法院執行接待中心,主動要求與申請人馬某進行協商,張新軍考慮到劉某父母年事已高,現就一套住房,一旦強制執行將面臨老無所居的狀況,遂對馬某進行了耐心勸解,表示劉父為替子還債付出了很大誠意,雙方應互解互諒化解矛盾,最終促使雙方達成和解並約定了還款方式及還款日期,一件可能因強制執行引發的社會矛盾案件得以順利化解。

今年來,宛城區法院持續加大執行攻堅力度,保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利,同時充分運用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善意執行理念,最大限度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通訊員:趙倩 賀盼盼 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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