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化山東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中國石化山東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0年4月28日召開了第九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和第九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現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主要內容及對公司的影響

(一)新租賃準則

財政部於2018年頒佈了《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修訂)》以下簡稱“新租賃準則”)。公司2019年1月1日起執行新租賃準則,對會計政策相關內容進行了調整。新租賃準則完善了租賃的定義,增加了租賃識別、分拆、合併等內容,從承租人角度,取消承租人關於融資租賃與經營租賃的分類,要求承租人在租賃期開始日對所有租賃(選擇簡化處理的短期租賃和低價值資產租賃除外)在資產負債表中確認使用權資產和租賃負債,並分別確認折舊和利息費用。

上述準則實施 對本公司2019年1月1日合併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的股東權益未產生重大影響。

(二)新債務重組準則

財政部於2019年5月16日發佈了《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以下簡稱”新債務重組準則”),修改了債務重組的定義,明確了債務重組中涉及金融工具的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 22 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等準則,明確了債權人受讓金融資產以外的資產初始按成本計量,明確債務人以資產清償債務時不再區分資產處置損益與債務重組損益。

根據財會[2019]6號文件的規定,“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項目不再包含債務重組中因處置非流動資產產生的利得或損失。

本公司對2019年1月1日新發生的債務重組採用未來適用法處理,對2019年1月1日以前發生的債務重組不進行追溯調整。

新債務重組準則對本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無重大影響。

(三)新非貨幣性交換準則

財政部於2019年5月9日發佈了《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下簡稱“新非貨幣性交換準則”)。本公司對2019年1月1日以後新發生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交易採用未來適用法處理,對2019年1月1日以前發生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交易不進行追溯調整。

新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準則對本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無重大影響。

二、公司董事會對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合理性的說明

董事會認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修訂及頒佈的最新會計準則進行的合理變更,變更後的會計政策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不會對公司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會同意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三、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修訂的相關會計準則和有關規定進行的合理變更,本次變更不會對公司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相關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事項。

四、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新修訂的相關會計準則和有關規定進行的,執行變更後的會計政策能夠客觀、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且履行了相關審議程序,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的變更。

五、備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九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決議;

3. 經獨立董事簽字確認的獨立董事意見。

特此公告。

中國石化山東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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