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荥阳重磅宣布,给这些企业真金白银

近日,荥阳发布多项《意见》及《通知》,真金白银送给这些企业。


《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和挂牌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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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建立健全促进企业上市挂牌的工作机制和配套政策,充分利用当前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机,大力培育上市资源;加强协调服务,引导促成一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进行股份制改制上市;遵循“企业自愿、市场主导、政府推动”的原则,按照“培育改制一批、辅导申报一批、挂牌上市一批”的工作思路,多渠道、多形式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力争3年内我市上市企业达到2—3家,挂牌企业达到50家。


加大对完成上市挂牌企业的奖励力度


1.我市企业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首发上市的,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励;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包括直接上市和红筹模式),一次性给予150万元奖励;在新三板挂牌的,一次性给予80万元奖励;企业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的,给予10万元奖励;在展示板挂牌且当年度或前一年度税收达到5万元的,给予5万元奖励。


2.我市企业借壳上市并将其上市主体注册地和纳税登记地迁入荥阳的、我市以外上市企业将其注册地和纳税登记地迁入荥阳的,且迁入后实现约定或我市规定投资税收目标的,按首发上市给予奖励。


3.我市上市企业通过增发新股、配股等实施股权再融资,且募集资金80%以上投资于我市的,按其融资额0.1%的标准给予补助,单家企业当年最高补助100万元。我市挂牌企业实施直接股权融资的,按其融资额0.5%的标准给予补助,单家企业当年最高补助20万元。


《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荥阳市质量提升若干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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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升全市质量工作水平,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培育企业竞争新优势,实现全市高质量发展,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质量提升若干政策的通知》(郑政〔2019〕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质量品牌方面


1.成功创建国家级质量提升示范区(项目)、河南省质量提升示范区(项目),分别给予创建主体50万元、2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获得国家、河南省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企业(组织),分别给予25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单位,分别给予300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的单位,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郑州市市长质量奖的单位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荥阳市市长质量奖的单位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对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专利,被评为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专利人25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奖励;被评为中国专利奖优秀组织奖的单位,给予10万元的奖励。获得河南省专利奖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的,分别给予专利权人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


5.对于生物制品1—14类(治疗和预防)、化学药1—4类、中药1—6类,完成药物临床前研究,获得临床试验批件的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获得生产批件的给予15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于获得医疗器械诊断试剂类3类及非诊断试剂类2—3类注册证书和新兽药1—4类新药证书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补贴。对上述产品,在我市实现产业化后,分别按该产品年销售收入的5%给予奖励,同一企业三年内累计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新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独家品种或独家剂型,给予每个产品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300万元。


6.获得国家级、省级优质服务承诺标识知名服务品牌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7.获得“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荣誉的,分别给予创建主体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河南省质量强县(市、区)示范县(市、区)”“河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荣誉的,分别给予创建主体1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8.对获得中国商标金奖的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标准化建设方面


9.获得国家标准创新贡献奖一、二、三等奖的单位,分别给予60万元、30万元、1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中国标准化助力奖的单位,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批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场馆、标准验证实验室和经国家推广的标准案例,给予18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0.制(修)订且经批准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分别给予600万元、60万元、48万元、24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制(修)订且经批准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参与起草单位,分别给予60万元、48万元、36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被政府采信或10家以上企业采用的团体标准,给予牵头制定单位24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将自有知识产权转化为国家、行业、团体标准的企业,一次性追加奖补12万元。


11.承担国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或工作组(WG)工作的,分别给予60万元、30万元、18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奖励;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或工作组(WG)工作的,分别给予48万元、30万元、18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奖励;承担河南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工作的,给予12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奖励 ;组建或依托相关技术机构负责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的,给予6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奖励。


12.承担国家级、省级、郑州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分别给予30万元、18万元、6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奖励。承担标准技术审查、实施评价和标准化科研项目的,安排与国家下拨项目经费的1∶1配套资金贴补,不高于20万元。


13.被认定为国家地理保护产品的、成功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的,分别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5A、4A、3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的企业分别给予18万元、12万元、6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4.被评为国家企业标准领跑者并连续保持一年以上的企业,给予6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被评为河南省企业标准领跑者并连续保持一年以上的企业,给予36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参与对标达标行动的企业,每参与一个产品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计量规范方面


15.参与制(修)订国际计量技术法规和国际建议被采用的主要起草者(前三位),分别给予60万元、48万元、36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参与制(修)订国家计量技术法规的主导起草者(前三位),分别给予18万元、12万元、6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参与制(修)订地方计量技术法规的主要起草者(前三位),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的奖励。


16.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涵盖能源计量)的AAA级、AA级、A级企业,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1.8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检验检测方面


17.成功创建国家级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的,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8.建成国家级、省级检验检测机构的,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9.对通过CNAS认可的实验室,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通过国家认监委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的,每类产品给予5万元奖励;对签署国际知名技术机构间检测结果互认的实验室,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五、认证管理方面


20.被选定为卓越绩效管理孵化基地的企业,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提升企业现代化管理,自主研发管理软件获得著作权或专利权并实施的企业,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并经认定有效实施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1.对获得节能产品、低碳产品认证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机器人、物联网、城市轨道交通装备等高端产品服务认证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医药品种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通过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诚信管理体系认证的食品工业企业(规模以上企业除外)分别给予25万元,餐饮企业、食品批发和零售、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2.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通过美国、欧盟及其他国际组织认证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5万元奖励。


《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荥阳市专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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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利资助资金。


1.国内专利资助。不享受专利费用减缴政策的发明专利,授权后每项资助4000元;享受专利费用减缴政策的发明专利,授权后每项资助500元;在港、澳、台地区申请专利的视同国内申请。


2.国外专利资助。鼓励企业申请国外专利,对涉外授权专利给予每件2万元的一次性资助(最多资助两个国家或地区)。


(二)专利奖励。


1.专利大户奖励。当年申请量达到30件、50件、100件的,分别给予5000元、10000元、20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企业首件发明专利申请给予5000元奖励,首件发明专利授权给予10000元奖励。本年度发明专利授权每件奖励1000元(首件除外);本年度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5件、10件、20件的,分别给予20000元、50000元、100000元的奖励。


2.优秀专利奖励。荥阳市行政区域内的专利,被评为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在上级奖励的基础上,分别给予专利权人5万元、3万元、2万元的奖励;被评为中国专利奖优秀组织奖的单位,在上级奖励的基础上,给予2万元的奖励;获得河南省专利奖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的,在上级奖励的基础上,分别给予专利权人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获得郑州市专利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的,在上级奖励的基础上,分别给予2万元、l万元、0.5万元的奖励。


3.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备案奖励。对于获得荥阳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于获得荥阳市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国家、省、郑州市级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备案的给予相应的配套奖励。


4.知识产权(专利)推广运用。加大专利技术转化扶持力度,支持我市重点发展产业中拥有发明和优秀实用新型专利技术的推广应用。专利转化和产业化的资助根据评审情况及当年的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5.鼓励企业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对开展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国家标准工作的企业,贯标成功后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有效发明专利达到5件或者有效专利达到30件的,对评审费用进行全额资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一次性通过贯标认证的,再奖励5万元。


6.支持企业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对成功获得银行贷款的,对贷款利息进行补贴。贷款金额在300万元以内的,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补贴;超过300万元的贷款部分,给予50%的补贴。单个企业年贷款贴息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同一贷款项目贴息期不超过1年。


7.知识产权服务提升。对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注册地在荥阳市辖区内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年度内代理发明专利达到300件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部分链接如下


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和挂牌工作的意见

http://xy.public.zhengzhou.gov.cn/02Q/2523886.jhtml


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荥阳市质量提升若干政策的通知

http://xy.public.zhengzhou.gov.cn/09CBZ/2523417.jhtml


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荥阳市专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http://xy.public.zhengzhou.gov.cn/02Q/2523942.jhtml


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品牌建设的意见

http://xy.public.zhengzhou.gov.cn/02Q/2523705.jhtml


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荥阳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http://xy.public.zhengzhou.gov.cn/02Q/2523816.jhtml


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荥阳市阀门、游乐设备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http://xy.public.zhengzhou.gov.cn/09CBA/2523733.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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