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生群:二重證據視野下的《史記》文本研究

趙生群:二重證據視野下的《史記》文本研究

出土文獻的學術價值,自古以來就受到學者的重視。上世紀二十年代,王國維先生更是提出了著名的“二重證據法”,強調將出土文獻與傳世文獻相互印證,考辨古代文史研究中的重要問題。趙生群的文章揭示了出土文獻對校勘、補充和考證《史記》的價值與作用。

出土材料也需要甄別,要正確合理地運用它們,使之與傳世文獻形成良好互動,以推動中國古典學的相關研究。 (劉冬穎)

《史記》記五帝三王秦漢之事,延綿兩千多年。作者稱春秋以前為“上古”,戰國至秦,為“近古”。春秋之世,已在司馬遷出生數百年前,殷、夏、五帝之事,更在一二千年之前,且相關文獻傳世極少,出土文獻對考證、補充、校勘《史記》,都非常重要。當然,對出土文獻也不能一概盲從。

學術界曾對夏、殷、周的歷史產生過懷疑。上世紀二三十年代,疑古之風盛行,有人認為東周以上的歷史都不可信,胡適提出“先把古代史縮短二三千年”(胡適《自述古史觀書》,見《古史辨》第一冊)。

赵生群:二重证据视野下的《史记》文本研究

甲骨文、金文的大量出現,證實了《史記》相關記載的可靠性。羅振玉利用甲骨文的資料,於卜辭中發現“王亥”之名,撰《殷墟書契考釋》,王國維據《山海經》《竹書紀年》,將王亥定為殷之先公,並認為王亥與《世本》之“胲”、《帝系》之“核”、《天問》之“該”、《呂氏春秋》之“王氷”、《殷本紀》《三代世表》之“振”、《漢書·古今人表》之“垓”為同一人。此後日本學者內藤湖南作《王亥》《續王亥》,並據此強調了卜辭對研究古史的重要性。

王國維又先後在卜辭中發現“王恆”等名,撰成《殷卜辭中所見先公先王考》《殷卜辭中所見先公先王續考》二文,以傳世文獻與甲骨卜辭細加比勘,整理出殷代先公先王的清晰世系,並且對《史記·殷本紀》《三代世表》及《漢書·古今人表》所載商先王君數、世數細加按核,認為《殷本紀》所載商三十帝(除大丁為三十帝),共十七世,最為接近史實。

《殷本紀》載湯為主癸子(《卜辭》同。以下括注省去“卜辭”及書名號)、太丁為湯子(“大丁”同)、太甲為太丁子(大丁子,同)、太庚為沃丁弟(大甲子,合)、太戊為雍己弟(大戊,大庚子,合)、中丁為太戊子(大戊同)、祖乙為河亶甲子(中丁子,異)、祖辛為祖乙子(同)、祖丁為祖辛子(同)、陽甲為祖丁子(同)、盤庚為陽甲弟(同)、小辛為盤庚弟(同)、小乙為小辛弟(同)、武丁為小乙子(同)、祖庚為武丁子(同)、祖甲為祖庚弟(同)、庚丁為廩辛弟(祖甲子,合)、武乙為庚丁子(同)。

《殷本紀》以祖乙為河亶甲子,而據《卜辭》,河亶甲當為中丁(河亶甲兄)子,王國維雲:“此片中有中丁而無河亶甲,則祖乙自當為中丁子,《史記》蓋誤也。”(《續考》,載《觀堂集林》卷九)《殷本紀》雲“《仲丁》書闕不具”,司馬貞《索隱》:“蓋太史公知舊有《仲丁》書,今已遺闕不具也。”《殷本紀》記載商先王及相關史實,與《卜辭》基本吻合,唯祖乙與河亶甲、中丁之關係有異,或是因“《仲丁》書闕不具”之故。而《殷本紀》載外丙、中壬、沃丁、小甲、雍己、外壬、河亶甲、沃甲、南庚、廩辛、太丁、帝乙、帝辛十餘帝,均不見於《卜辭》,則證明《本紀》載殷代世系,當本於較《卜辭》更為系統之資料。

無獨有偶。2013年1月,陝西省眉縣楊家村出土大批文物,其中有《逨盤》,此盤記載了單氏家族八代輔佐文王、武王、成王、康王、昭王、穆王、恭王、懿王、考(孝)王、夷王、剌(厲)王、宣王十二位周王的相關事實,結合其他出土文獻,完全證實了《周本紀》有關年代世系的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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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書紀年》

甲骨文和《逨盤》等出土文獻(文物),可以確證《史記》關於殷代和西周歷史的記載是有可靠依據的。《夏本紀》和各世家的資料,也與此相類似。陳直說:“(《殷本紀》)合於殷虛甲骨文者,有百分之七十,推之《夏本紀》,雖無實物可證,亦必然有其正確性。”又說“《楚世家》之楚侯逆、楚王,皆與傳世銅器銘文相符合”,“壽縣蔡侯墓近出銅器群,倘無《蔡世家》,則蔡侯後期世系,即無從參考”(《史記新證·自序》)。

出土文獻可以補充史文,有裨考證。《漢書·藝文志》說:“自孝武立樂府而採歌謠,於是有代趙之謳,秦楚之風。”《禮樂志》也說至武帝定郊祀之禮,“乃立樂府”。前人多以為至武帝始立樂府。據《史記·樂書》,則漢初即有樂府。1977年,秦始皇陵附近出土秦代錯金甬鍾一枚,鍾柄有秦篆“樂府”二字。據《漢書·百官公卿表》,樂府為少府屬官,秦官,有三丞。《史記·樂書》說:“(高祖作《三侯之章》)令沛得以四時歌舞宗廟,孝惠、孝文、孝景無所增更,於樂府習常隸舊而已。”《漢書·禮樂志》雲:“《房中樂》楚聲也。孝惠二年,使樂府令夏侯寬備其簫管,更名曰《安世樂》。”秦代甬鐘的發現,為秦有“樂府”之鐵證。漢承秦制,高、惠、文、景各朝從未中斷,並非武帝時始立。

《楚世家》以“穴熊”“鬻熊”為二人。包山簡和葛陵簡,列楚之祖先,老童、祝融之後或為“媸酓(鬻熊)”,或為“穴酓(熊)”,學者以為當是一人。清華簡《楚居》雲:“穴畲遲徙於京宗,爰得妣 ……乃妻之,生侸叔、麗季。”李學勤說:“穴熊之下就是麗季,即《帝系》等的熊麗,證實了穴熊即鬻熊之說。”(《論清華簡〈楚居〉中的古史傳說》,《中國史研究》201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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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代錯金甬鍾

《魏世家》:“(魏安釐王十一年)秦拔我郪丘。”《集解》引徐廣曰:“一作‘廩丘’,又作‘邢丘’。”梁玉繩認為《秦本紀》《范雎蔡澤列傳》作“邢丘”同誤,《六國年表》作“廩丘”尤誤。洪頤煊認為當作“邢丘”。睡虎地秦簡《編年紀》雲“卌一年,攻邢丘”,則當以“邢丘”為是,“郪丘”“廩丘”皆誤。

《史記》流傳至今,已歷兩千餘年,魯魚豕亥之誤,在所難免。出土文獻有助於校勘史文。

《秦本紀》:“是為寧公。”梁玉繩以為“寧公”當作“憲公”。《秦始皇本紀》《索隱》:“《本紀》憲公徙居平陽,葬西山。”1978年寶雞太公廟出土秦公鍾、秦公鎛皆作“憲公”(《殷周金文集成》),知“寧公”為“憲公”之誤。下文“寧公二年”“寧公生十歲立”及《正義》引《括地誌》“寧公卒”皆當作“憲公”。

《秦始皇本紀》雲“丞相隗林、王綰”。《顏氏家訓·書證》雲開皇二年五月,長安民掘得秦時鐵稱權,旁有銅塗鐫銘二處,其一曰“乃詔丞相狀、綰”,“其‘丞相狀’字,乃為‘狀貌’之‘狀’,丬旁作犬;則知俗作‘隗林’,非也”。江蘇省東海縣出土秦銅量、甘肅省鎮原縣出土秦銅板詔皆雲“乃詔丞相狀、綰”。《嶽麓書院藏秦簡》(伍)“秦始皇禁湘山”詔雲“丞相臣狀、臣綰受制相(湘)山上”,又云“臣狀、臣綰請”,知《史記》“林”為“狀”之誤。

《惠景間侯者年表》“侯利倉元年”,《漢書》作“軑侯朱倉”。梁玉繩曰:“《漢表》作‘黎朱蒼’,則此缺‘朱’字。蓋侯姓黎,名朱蒼也。”今本《漢書》作黎朱倉。陳直據長沙馬王堆二號墓“長沙丞相”“軑侯之印”“利倉”等三印,論定《史記》“利倉”姓名正確(《史記新證》)。《通志·氏族三》:“來氏,本作郲……《漢功臣表》軑侯來蒼。”王叔岷認為“今本《漢表》作‘黎朱蒼’,朱當是來之形誤,蓋一本作黎蒼,一本作‘來蒼’,傳寫因並竄入黎、來二字”(《史記斠證》卷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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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麓書院藏秦簡《為吏治官及黔首》

《貨殖列傳》雲“醯醬千趙生群:二重證據視野下的《史記》文本研究”,裘錫圭據長沙馬王堆一號漢墓出土遣冊“馬醬一坑”“魴一坑”“鰸一坑”“豉一坑”的記載,認為坑為器名,應讀為“瓶”,“ ”為“坑(

趙生群:二重證據視野下的《史記》文本研究)”之誤字(《裘錫圭學術文集》)。

出土文獻因其保持了原始面貌,歷來受到人們重視。但是,這並不代表出土文獻一定優於傳世文獻。具體情況,應具體分析。長沙馬王堆三號漢墓出土的帛書《戰國縱橫家書》曾引起學界高度關注。帛書共27章,其中有16章《史記》和《戰國策》未載。根據帛書,蘇秦、張儀二人是張在蘇前,與傳世文獻正好相反。唐蘭、馬雍、楊寬諸先生分別發表文章,肯定帛書的記載,認為《蘇秦列傳》所載,“既有弄錯的,又有假造的”,“可憑信者十無一二”。其實,真正有誤的不是《史記》,也不是《戰國策》,而是《戰國縱橫家書》。司馬遷、劉向都認定蘇秦在前、張儀在後。司馬遷作出判斷的依據,有《秦記》、諸侯史記、各種縱橫家資料,許多都有時間順序甚至編年;劉向校《戰國策》時,蘇秦、張儀二人著作俱在。而帛書中被認為是蘇秦的資料,主名並不可信,而無主名的資料,多與蘇秦無關。這些材料被誤認為與蘇秦有關,也有特殊的原因:蘇秦之後,蘇代、蘇厲繼起,他們兄弟三人都主張合縱;其活動地點都在燕、齊兩國;而對於燕齊兩國的態度,三人都更傾向於為燕謀齊。他們謀劃的出發點高度相似,加上帛書多無主名,所以極其容易混淆。《史記》《國策》中也有類似的資料。《蘇秦列傳》讚語說:“蘇秦被反間以死,天下共笑之,諱學其術。然世言蘇秦多異,異時事有類之者皆附之蘇秦……吾故列其行事,次其時序,毋令獨蒙惡聲焉。”由此可見,司馬遷見到的類似資料是很多的,他寫這篇傳記,也是要為蘇秦辯誣。與帛書相似的資料,正是司馬遷經過考辨認為不可信的部分。帛書的出土,不僅不足以否定《史記》的史料價值,反倒又一次證明了作者的判斷:“異時事有類之者皆附之蘇秦。”因此,出土文獻亦須甄別鑑定。

(本文原載《光明日報》2019年8月5日13版)

赵生群:二重证据视野下的《史记》文本研究赵生群:二重证据视野下的《史记》文本研究

《史記》(點校本二十四史修訂本·全十冊

[漢]司馬遷 撰,[宋]裴駰 集解,[唐]司馬貞 索隱,[唐]張守節 正義

顧頡剛 領銜點校,趙生群 主持修訂

繁體豎排

32開 精裝

9787101095012

5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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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頡剛 領銜點校,趙生群 主持修訂

繁體豎排

32開 平裝

9787101103144

380.00元

《史記》是我國第一部通史,是“二十四史”中最早的一部,也是最重要的一部史書。全書共一百三十篇。《史記》敘事,始自黃帝,下迄西漢太初,採用了綜合性的敘事模式,囊括記言、紀事、編年、國別等形式,開創紀傳體史書“紀、傳、表、志”的體例。就內容而言,《史記》是對前代史學的一次總結;就體例而言,《史記》也是集大成之作。

1959年,在毛主席、周總理的指示下,顧頡剛先生等著名學者以金陵局本作為底本,對《史記》進行分段標點,並以方圓括弧來表明字句的刪補,形成新中國以來最有影響力的《史記》點校本。

2007年,中華書局組織點校本“二十四史”的修訂工程,將《史記》作為重中之重,在原點校本的基礎上,不僅對底本、通校本、參校本作了複核和補充,還改變了方圓括弧的校勘形式,增加了上千條校勘記;對原標點一一複核,進行修改和統一,以期達到新時代古籍整理的最高水準。

2013年10月,《史記》(修訂精裝本)出版後,受到廣大讀者和學術界的熱烈關注,掀起新的一輪“《史記》熱”。

2014年8月,在吸納讀者意見和自我完善的基礎上,推出《史記》(修訂平裝本),以饗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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