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SHA規定:工作場所中含鋰電池的消費電子設備按UL標準進行測試

科技進步帶來工作環境和辦公方式的變革,越來越多便攜式產品讓無紙化辦公成為現實,同時,新型的創新電動交通工具,例如適合短程騎行和室內移動的個人電動滑板車,以及工業物料移動設備也極大的方便了人們的工作和生活。


這些移動設備往往以鋰電池是作為動力,然而,鋰電池的廣泛應用成為了一柄雙刃劍,一方面因鋰電池具有高能量密度的特性,使得移動設備的性能和續航時間得到了革命化的發展,為人們的生活帶來便利;另一方面,如果設計有缺陷,製造時偷工減料,或者使用不當,很容易引起鋰電池起火甚至爆炸,威脅人們的財產甚至生命安全。


OSHA規定:工作場所中含鋰電池的消費電子設備按UL標準進行測試


為促進移動設備行業的健康發展,保護人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隸屬於美國勞工部的聯邦政府管理機構——OSHA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Administration美國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局)明確要求直接對電池系統進行檢測,並通過相關電池認證標準。2018年9月28日,多項針對電池系統的標準被納入OSHA管控範圍,其中 3 項標準與電池直接相關,包括獨立於設備的電池和安裝在設備中的電池。若有任何美國僱主將未取得相應NRTL認證的電池或電池驅動產品,用於工作場所,則視為違反OSHA法規規定,並承擔相應責任。而僱員如果懷疑僱主沒有遵守OSHA的規定,僱員有權利進行舉報。

OSHA規定:工作場所中含鋰電池的消費電子設備按UL標準進行測試

三部電池標準分別為:

UL 2054:針對家用和商用電池的安全標準,涵蓋任何便攜式電池應用。

UL 2271:針對輕型電動車(LEV)的電池使用安全標準。涵蓋工作場所使用的輕型消費類電動車電池 ,例如電動滑板車、電單車以及含輕型電動車系統的工業應用。

UL 1973:針對輕軌電車(LER)應用和固定式應用的安全電池使用標準。涵蓋多種用途的電池系統,例如用於服務器或IT設備支持,以及工作場所的商用電池儲能。


OSHA規定:工作場所中含鋰電池的消費電子設備按UL標準進行測試


在2018年9月28日首次發佈公告的短短一年之內,OSHA在2019年1月18日和6月20日,又兩次在其官網更新公告,強調應用於工作場所的含鋰電池消費電子設備必須按照相應的標準進行測試,並取得NRTL(國家認可實驗室)認證,充分體現了美國政府對於鋰電池風險的高度關注。


基於此,除傳統電池企業外,製造商應注意他們設計和提交的終端產品產品中內置電池也要獲得 NRTL 認證,品牌商和貿易商也應從獲得 NRTL 認證/審核的製造商處進貨,從源頭避免不必要的損失。更多詳情,請點擊下方“閱讀原文”查看OSHA官方鏈接。

https://www.osha.gov/dts/otpca/nrtl/nrtl_faq.html#employers_regulators


OSHA規定:工作場所中含鋰電池的消費電子設備按UL標準進行測試


125年以來,UL秉持著“為創造一個更安全的世界而不懈努力的初心”,為客戶提供專業、科學的檢測認證服務,通過創新技術幫助客戶實現一切可能。UL深耕電池行業多年,迄今為止已發佈十餘部針對電池的安全標準,並能提供從檢測認證,到諮詢、培訓、全球市場準入等全方位服務,明年,UL常州動力電池檢測實驗室即將開業,進一步提升硬實力,助力企業和電池行業更好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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