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与深圳博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20-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固定资产的议案》公司决定将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零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零七投资”)名下持有的鸿颖大厦27层11套房产(27A-G,27I-L)(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出售给深圳博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博亚”),详见公司在指定报刊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9)。

为进一步明确交易双方的责任义务,确保交易正常推进,交易双方就转让协议书中未约定事宜达成补充,零七投资于2020年4月13日与深圳博亚签订了《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深圳市零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博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甲乙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书是建立在自由、平等的基础之上,是真实有效的,不可撤销,双方应当按照约定行使各自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

二、转让协议书约定乙方应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向甲方支付第三笔转让价款,即人民币12500000元(大写:壹仟贰佰伍拾万元整)。若乙方未按时支付该笔价款,则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该笔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三、上述第三笔转让价款,乙方最晚应于鸿颖大厦27层房产过户时支付。如果房产过户是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乙方在过户时未支付第三笔价款,则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该笔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果房产过户是在2020年12月31日之后,乙方在过户时未支付第三笔价款,除按照本协议第二条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收回房产,并且乙方已经支付的第一笔和第二笔转让价款甲方不予退还。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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