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按時交房租,大連房東卻突然找上門讓她搬走,一問原因蒙了​

房主沒拿到應得的租金,租戶明明交了租金卻面臨被攆走的窘境,租戶與房東多次聯繫房屋中介,卻始終聯繫不上負責人。4月9日,本報官方微信平臺接到了市民秦女士的求助,她反映與朋友合租,交了租金,還沒到期,房東卻突然找上門來,要其儘快搬離。


女子按時交房租,大連房東卻突然找上門讓她搬走,一問原因蒙了​

突然

房租按時交付 卻被告知儘快搬離

秦女士告訴記者,她與朋友2019年10月通過”58同城”平臺聯繫到一個託管公司,名為“大連海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通過該公司,秦女士尋找到一處合適的房源,房子位於沙河口區蘇州北巷,是一間改造為三室的房子,秦女士和朋友等三人合計每月租金為2100元,按季度交。2019年10月28日,秦女士和業務員一起去公司簽訂了為期一年的合同。

2020年4月初

房東突然找上門,要求秦女士與其朋友儘快搬離,理由是她並未從中介處拿到應得的租金。而秦女士表示,自己剛交了第二季度的房租,還沒到租期,“現在我根本聯繫不上中介,”秦女士焦急地表示。記者瞭解到,秦女士與朋友已經繳納了到4月底的房租,她們共同繳納了押金4200元(兩個月)與房租9300元(三個月),合計13500元。秦女士又在這期間多次與中介負責人聯繫,卻聯繫不上。據瞭解,秦女士與其朋友已選擇報警,並將利用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女子按時交房租,大連房東卻突然找上門讓她搬走,一問原因蒙了​

房主

未託管代租 不知房子被轉租

記者通過秦女士聯繫到了房東牛女士,牛女士表示自己並未將房子託管在“大連海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名下代為出租。而是一名自稱李某男子與朋友合租,與其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押金1000元,房租1500元每月。”牛女士表示。今年4月初,牛女士並未收到本應收到的房租,李某表示房子由劉某居住,聯繫劉某索要房費即可。牛女士來到出租屋時,發現秦女士與朋友居住在此,這才恍然大悟,這名男子將其房子轉租給了他人。“房租拖欠,1、3月的電費也存在拖欠。”牛女士又多次撥打劉某的電話,卻始終關機。微信多次與其溝通後,終於得到對方一句回應:“給我5天時間。”牛女士無奈地表示不得不先相信該男子。


女子按時交房租,大連房東卻突然找上門讓她搬走,一問原因蒙了​

採訪過程中記者瞭解到,秦女士口中的中介負責人與房東牛女士口中的劉某同為一名叫“劉某成”的男子,而通過秦女士所提供的該公司營業執照的圖片,這位名叫“劉某成”的男子也是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記者於9日晚,撥打了秦女士所提供的兩部劉某成的電話,一部關機,另一部可以打通,但無人接聽。10日上午記者再次撥通劉某成的電話,對方並未接聽,但給記者發來一條短信:

“房屋出租情況我們自己在積極處理,

現在不接受了解。”

10日下午,秦女士來到該公司所登記的具體位置尋找負責人,這裡已人去樓空,大廈保安表示該公司早在幾日前已經搬走,此處已經更換了新的住戶。

隨後,記者再次聯繫了與秦女士簽訂合同的業務員李某,李某表示已經離職很久,對公司的經營狀態並不知情。

“ 李某告訴記者,在職期間,

其工資發放有多次拖延,

而在離職多日後

才得到劉某成發放的工資。

在談到秦女士

已通過法律途徑索要房租時,

李某情緒比較激動,

表示自己已被秦女士起訴,

自己也很委屈,

秦女士的房租皆是正常付給公司,

他個人並未收到秦女士的房租,

且自己已離職很久。”

律師說法

房主與租客應對房屋出租保持必要的謹慎

對此,遼寧仕鵬律師事務所律師劉甲明表示,根據合同相對性原則,因房主牛女士是與李某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故李某應及時向牛女士支付租金,否則,其應承擔解除合同、給付租金等違約責任。其次,若與牛女士所簽訂的租賃合同中禁止李某轉租,房主牛女士亦在知道轉租後的六個月內提出了異議,則李某與秦女士簽訂的房屋轉租協議為無效,李某應將秦女士剩餘房屋租金及押金等予以返還。

最後,若李某所在中介公司管理層,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房屋託管等事實,將無權轉租的房屋對外轉租,騙取秦女士等租客財物,數額較大的,則其行為涉嫌構成詐騙罪,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劉律師提示租客,在租賃房屋前,務必要核實出租人的房產憑證等原件,務必要核實房主與出租人的主體是否一致,應慎重簽約,謹慎繳納租金等款項,以防被騙等不利情形的發生。

記者採訪了一位從業中介工作多年的業內人士, 他說,目前私人、中介、房屋託管公司都在做託管業務,但沒有形成規範的體系,也缺乏行業監管。通常正規操作應該由託管公司向房主按月支付房租,而個別託管公司卻出現季度、半年、甚至是年付款形式。這樣的公司通常不規範,一方面想通過這種方式賺取高額差價,損害房主利益,另一方面,這也給房主和租客安上了一顆“定時炸彈”,因此託管出租的房主也要保持高度警惕。

半島晨報、39度視頻見習記者於雪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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