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隐私体现温情 河北邢台中院发放首份离婚证明书

保护隐私体现温情 河北邢台中院发放首份离婚证明书

4月27日,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放首份《离婚证明书》。图为法官向当事人发放证书。 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董浩天 通讯员邢砝煊)4月27日,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当事人李某、郭某发出该院首份《离婚证明书》,使用离婚调解书证明婚姻状况导致隐私泄漏的问题将成为历史。

据介绍,诉讼离婚的当事人,不能再去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证。此前,离婚案件当事人办理再婚、出国签证、房屋过户等事务时,只能向相关部门提供判决书或调解书来证明婚姻状况。而这些法律文书上可能会详细记录当事人婚姻存续期间的吵架细节、私人爱好、不良嗜好、财产分割信息等内容,导致当事人隐私泄漏,给当事人带来极大的尴尬和不便。

保护隐私体现温情 河北邢台中院发放首份离婚证明书

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离婚证明书》式样。 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推广《离婚证明书》作为2020年司法便民利民十件实事之一。与判决书和调解书不同,《离婚证明书》只记载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和身份证号、裁判文书案号、生效时间和双方当事人离婚等必要信息,不涉及离婚案件的具体事实,且隐去了与婚姻状况无关的个人信息,并加盖法院公章予以确认,在法律效力上与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一致,在有效保护当事人个人隐私的同时,更加便于保管、携带。

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常成介绍,《离婚证明书》从便利离婚案件当事人的角度出发,有效解决了离婚生效裁判文书可能泄漏个人隐私的问题,彰显了司法温情,体现了司法便民、司法利民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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