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岂能趁火打劫?依法办理!

在绥芬河市全市人民众志成城抗击疫情关键时期,有人却还在利用当地群众需要口罩的急切心理实施诈骗。日前,绥芬河市检察院依法办理了李某某以销售口罩为由实施诈骗一案。

疫情当前岂能趁火打劫?依法办理!


2020年3月9日,绥芬河市公安局接到一条涉疫情诈骗线索,有人以销售口罩为由实施诈骗。3月12日,绥芬河警方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抓获。案件发生后,绥芬河市检察院第一时间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经查,2020年1月初,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虚构其有口罩生产代工厂,并从网上下载口罩样本及营业执照照片,在微信群及朋友圈发布有口罩出售的虚假消息。在被害人催货、索要退款时,李某某将收取的口罩款转移并将被害人微信拉黑。在了解掌握案情后,检察官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及时沟通,鉴于案件系电信诈骗,存在其他被害人的可能,向公安机关明确了取证方向及取证要求。经有效引导,李某某所实施的诈骗事实由立案时4起增至移送起诉时7起,犯罪数额由4000余元增至9592元。

4月15日,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为配合疫情防控需要,检察官通过远程视频提审并以案释法,积极组织协调值班律师见证、参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过程。目前,该案已向人民法院移送起诉。


供 稿:绥芬河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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