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不能花掉,不義之財不可取。
不是你的錢,你就不該花,如果花掉了,麻煩可能就大了。
第一,銀行卡里突然多了20萬元錢,這要麼是銀行操作有誤,工作人員由於一時不小心,給你的銀行卡里多打了20萬元錢;要麼是其他人轉款的時候轉錯賬戶了,把20萬元錢錯誤地轉給你了。
但是無論是哪種情況?這些錢都是別人的操作失誤造成的,但是並不是給你的,你不能平白無故花人家的錢。
第二,《民法總則》第一百二十二條 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
你銀行卡里多了20萬元錢,那麼這就屬於不當得利。按照法律規定,不當得利是應當返還受損失一方的。
雖然經過了7天,仍沒有人向你追要,但是並不能表明以後就沒有人向你追要。別人什麼時間向你追要,你就應當什麼時間返還。
如果這些錢被你花掉了,那麼你就應當負責賠償,是要承擔責任的。
第三,做人一定要厚道,銀行卡里突然多了20萬元錢,並不是天上掉餡餅。你發現這種情況後,最好是與開戶銀行聯繫一下,不是你的錢堅決不能要。
說不定他們會獎勵你一筆錢呢,那麼獎勵的錢就是該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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