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箏考級中的提示與要求1——10級

古箏考級中的提示與要求1——10級

一級演奏提示及要求:

1、初步掌握正確的演奏姿勢、手型和基本指法(如:託、劈、抹、勾、提、大撮、小撮、花指、揉弦、上滑音、下滑音等)的彈奏方法。

2、掌握最基本的節奏型、用指規律以及簡單的左右手配合的小樂曲。

3、能夠熟練地演奏考試所規定的傳統曲目及創作或改編的曲目。

二級演奏提示及要求:

1、彈奏方法、手型、基本指法進一步熟練和提高,同時應加強四點、雙手輪抹及左手按變音等技法的訓練。

2、演奏中必須注重手指靈活性的訓練,尤其要強調大指小關節的運用,並應加強左手彈奏方面的練習。

3、在風格性曲目的學習上,應著重注意培養起良好的民間音樂特有的音高概念,並儘可能多哼唱樂曲,從中感受它們鮮明的地方風味。

三級演奏提示及要求:

1、在進一步鞏固前兩級要求的前提下,注意出音的音質、彈性及手指的獨立性。

2、初步掌握搖指(包括短搖)、輪指(三指輪勾抹託和四指輪提勾抹託)的正確演奏要領。

3、加強4、7音準的訓練,同時要強調校音能力的培養。

四級演奏提示與要求:

1、掌握琶音、分解和絃技法的正確演奏要領,注意音色、音量、速度的統一,強調手指的獨立性和重心轉換以及重心轉換時自然過渡的訓練;搖指技法的練習應注意腕部的鬆弛、點的均勻以及音色的統一。

2、加強各種節奏(大、小切分節奏以及含有三十二分音符的節奏等)和速度方面的練習。

3、加強視奏能力的提高和訓練,演奏上要有一定的音樂表現力。

五級演奏提示及要求:

1、進一步提高基本功,同時加強搖指演奏的歌唱性、快四點演奏的速度、左右手分指彈奏的獨立性及各種指法彈奏的熟練程度等技術方面的訓練。

2、演奏傳統樂曲,應初步掌握各流派風格、指法、演奏的特點;演奏創作或改編樂曲,應注意兩手配合的協調性及音色、音量的平衡。

3、樂曲演奏時必須按樂譜所提示的速度、力度、音色變化及情緒要求去做,並強調演奏的完整性及音樂的表現力。

六級演奏提示及要求:

1、加強各種音色變化、控制力的訓練,並進行一些特殊定弦樂曲的練習。

2、學習各流派傳統樂曲時,要重點強調左手韻味的特點,並加以練習,掌握其規律;演奏上必須按照其指法特點,如山東箏曲應運用大指小關節託劈,河南箏曲應運用大指大關節託劈、八度彈奏應運用剔託指法等,最終目的是希望更準確地表達其風格特別及掌握多種演奏技法。

3、演奏中應強調力度與音色的對比、演奏的投入及較好的音樂表現力。做到強而不噪、輕而不虛、快而不趕、慢而不拖。

七級的演奏提示及要求:

1、進一步提高各類搖指(短搖、長搖、掃搖、八度搖、多弦搖等)、快四點、快速分指彈奏、琶音等綜合技法及雙手配合的演奏能力。

2、傳統樂曲要求在掌握風格特點上準確、到位;創作或改編樂曲要求技術嫻熟、演奏完整。

3、演奏中強調樂句、樂段的劃分;氣口掌握的分寸;音樂層次的安排;氣息的通順及自如運用。處理好全曲音樂語句關係及表現方式。

八級演奏提示及要求:

1、鞏固並熟練掌握各類技巧,加強指力、耐力、爆發力及速度等方面的訓練,強調技術的完整性及把握性。

2、傳統樂曲方面要求較準確地掌握山東、河南、潮州、客家、浙江等各流派代表曲目的技法、風格特點、加花變奏及調性規律等;創作或改編的樂曲方面應注意變化音、臨時升降號掌握及訓練,並要求做到演奏熟練,無明顯技術障礙。

3、必須達到樂曲所規定的速度、力度及情緒要求,對音樂的表達要有一定的深度,並努力培養五線譜的視奏能力。

九級演奏提示與要求:

1、雙手各類技巧更加鞏固和熟練運用,快速彈奏時應儘量以最小的動作去完成最快的速度,並提高復調性樂曲的演奏能力。

2、掌握傳統、創作或改編、移植的經典代表曲目 及技術難度較高的曲目,並進行一些新創作的現代樂曲的學習。

3、演奏中處理好左右手之間的主次關係;強調音樂內涵的正確表達,演奏上要有一定的張力,既要講究音樂表現的細膩與誇張,同時又不能失去音樂本身的樸素與自然。

十級演奏提示與要求:

1、通過一定數量、一定難度的各類技巧訓練,具備起紮實的基本功和較強的演奏能力,為進一步綜合性的提高作必要的準備。

2、傳統、創作或改編、移植類代表性曲目要進一步學習與積累。

3、演奏上要求做到對樂曲音樂風格、音樂形象把握的準確性,具備較強的音樂表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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