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海霸”張大偉涉黑組織案二審宣判

中國山東網-感知山東4月28日訊4月28日上午,東營市檢察機關辦理的張大偉等21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由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遠程視頻進行二審公開宣判。二審法院依法採納檢察意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東營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丁西超出庭履行職務,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廖偉忠擔任審判長。

2016年10月份張大偉黑社會性質組織形成以來,多次以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實施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共實施各類犯罪活動29起,其中尋釁滋事犯罪6起,敲詐勒索犯罪21起,故意傷害犯罪1起,詐騙犯罪1起,在利津縣刁口海域稱霸一方,形成重大影響和非法控制,極大地擠壓了山東濱州、河北黃驊等周邊地區漁民的生產作業空間,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社會危害性極大。

該案由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公安廳掛牌督辦,是東營市辦理的首起海洋領域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東營市河口區人民法院於2019年12月31日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依法認定檢察機關指控的上述事實,以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五項罪名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張大偉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犯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三項罪名,分別判處被告人周新國、周新衛有期徒刑十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其他18名被告人分別判處十五年六個月至一年三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或罰金。一審宣判後,張大偉等12人不服,提出上訴。

東營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丁西超帶頭主辦該案,進行全面審查並依法提出檢察意見,張大偉系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周新國、周新衛系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領導者,周振洲、周玉廷、馬俊男為骨幹成員,陳佔華、葛大華、趙文成、張小龍、馮月皎、劉煥衛為積極參加者,其他9人為一般參加者,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程序合法,應當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二審法院經審理全部予以採納。該案的成功辦理,對東營及周邊海洋領域違法犯罪形成了有力震懾,曾經被“海霸”們非法控制的豐饒海域又重新成為廣大漁民安全生產的海上樂園。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