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陸良縣檢察院依法以汪某某、劉某某、楊某涉嫌強迫交易罪提起公訴

  日前,雲南省曲靖市陸良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汪某某、劉某某、楊某涉嫌強迫交易罪提起公訴。張某(另案處理)為壟斷芳華鎮、包裝廠、燃料廠的農村客運市場,指使被告人汪某某等人將陳某某帶到縣城。汪某某因與陳某某相識,便聯繫被告人劉某某、楊某等人於2009年6月4日早上8時許,駕車至陸良向芳華鎮車站陳某某經營的小賣部處,對陳某某毆打後強行將其從芳華帶至陸良縣城張某辦公室中。由張某逼迫陳某某將其管理的客運車輛併入張某經營的中樞平安客運站。期間非法剝奪某某人身自由。後張某又通過派人扣車、攔車、毆打駕駛員及乘客等方式,逼迫陳某某。2010年5月1日,陳某某被迫退出芳華、包裝廠、燃料廠的農村客運車輛經營管理,併入中樞平安汽車客運站。案件正在進一歩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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