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行人交通違法事故同比降44.37%

現場開出罰單,重點整治行人不遵守交通信號燈、翻越隔離設施等突出交通違法行為。2019年11月11日以來,昆明交警在昆明市主城區範圍內啟動整治行人突出交通違法行為專項行動,截至目前,共有830名行人受到罰款處罰,因行人交通違法行為導致交通事故的數量約佔事故總量的7.99%,同比下降44.37%。

為方便行人出行,昆明市不斷增加完善各類交通硬件設施。自2019年以來,昆明市主城區環城南路、青年路、人民路等主幹道已架設了14座行人過街天橋。在推進交通設施“亮化工程”中,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在4個路口(廣福路前衛西路,前衛西路前旺路,環城南路南壩路,日新路楊家路)增設了人行道,並對106個路口人行橫道線進行了修繕漆劃。同時,在昆明市主城區215個信號路口安裝了1127個“盲鍾”(專為盲人行經路口時提供的一種分辨紅綠信號燈狀態的音響裝置),並在每日8時至20時啟用。在呈貢新區主幹道路52個口設置230 個LED行人提示屏,在人行橫道信號燈轉換時,LED行人提示屏就會有語音和字幕發出,提醒行人通行或止步。

整治行動中,昆明交警通過道路監控和民警執法記錄儀記錄方式收集攝錄行人交通違法行為,並經現場查驗身份信息後,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對違法行為人給予20元罰款處罰。對現場拒絕接受處罰或繳納罰款的,將錄入“全國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並在下一步納入公民誠信系統,對違法人今後在辦理駕駛證業務等方面產生影響。(昆明日報 記者張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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