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我們更應聽聽患者家屬的聲音—評民航總醫院殺醫案

殺害楊文醫生的兇手應當被儘可能快地執行死刑,這是對這起惡性殺醫案件最有效也是最強有力的應對和回應,當無爭議。

殺害楊文醫生的兇手會被儘可能快地執行死刑,除非有足夠充分的證據證明其行兇當時因精神疾病喪失了部分或全部刑事責任能力,除此外任何其它量刑情節都不足以阻卻死刑的執行,這是當下我國判處死刑的真實尺度,當無例外。

缺乏成比例誘因,有預謀地,在公開場合,持刀,以極其殘忍的方式殺害毫無防備的女醫生,無論在情感上、法律上,輿論上兇手都應毫無例外地被判處死刑,亦無爭議。

兇手沒有可能得到也不應該得到任何諒解或寬容,但即便如此,即便結果已定,但無論作為一名刑辯律師還是一般新聞受眾,我依然非常強烈地想聽聽兇手或者其它患者家屬怎麼說,我想聽聽壞人或對立面的聲音。

在一起極其兇殘極其暴力的殺人案中,我們往往會誤以為我們首先需要的是公平、正義,其實不是,我們更需要的其實是一個結果,一個死刑,我們需要一個死刑的結果來對抗內心衝擊,抵禦暴力帶來的恐慌,來恢復我們內心的秩序,來捍衛我們的安全感,來保持我們對生存環境的信任。

當死刑的結果給出後,我們會誤以為我們滿足了,其實不是,此刻我們內心更期盼建立在結果基礎之上更廣泛的更精確的公平與正義。我們需要最完整的真相和超越法律後果的最全面的評判。

判處死刑是對眾多罪大惡極者最準確的量刑,比如本案,但絕不意味著在死刑之外他們絕無正義而言,或許僅僅是屬於他們的正義不足以撼動死刑的結果而己。

因此,何不給兇手或其它家屬一個發聲的機會,關心一下死刑之外的正義。即便沒有,一個雙方對質後的完整事實難道不比一個單方聲音構造的事實更真實,更值得信服。

誠然,結果很重要,公平很重要;但真實何嘗不重要,甚至不是更重要了?

經常有人問:律師為何要給罪大惡極的人辯護?我想答案是:判決從來只能實現法律框架下的正義,但律師在為法律正義辯護外,我們也為法律之外的正義辯護,為事實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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