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折購房+最高37.5萬元安家補貼,你還有什麼理由不來?

一名剛畢業、剛入社會的優秀人才,一名想在一個城市安家、想在城市創業的有夢想人才,到底是該成家還是該立業,成為了讓眾多年輕人頭疼的問題。

在這裡,可以很好地選擇!

青島市、城陽區給予優秀人才豐厚的獎勵政策,可以讓人才安家無後顧之憂,全心全意地投入到創新創業中。

七折購房+最高37.5萬元安家補貼,你還有什麼理由不來?

2019年12月,城陽區出臺《城陽區博士後培養資助實施細則》政策,積極吸引博士後等高層次人才來城陽區實現夢想。

根據文件精神,符合條件的博士後,最高可給予37.5萬元的安家補貼,其中青島市補貼25萬元,城陽區補貼12.5萬元。另外,在城陽區博士後人才可七折購房,8年後共有產權無償贈送。這些利好政策,真正實現博士後人才安居後顧無憂。

青島國際博士後創新創業園作為山東省首家博士後創新創業成果轉化基地,入園企業除了可以享受共有產權房外,還可同時享受園區其他紅利,包括最高37.5萬元的安家補貼。

想安家,來城陽區;想創業,來青島國際博士後創新創業園,誠邀廣大博士後等高層次人才落戶園區創新創業。

七折購房+最高37.5萬元安家補貼,你還有什麼理由不來?

政策原文

《城陽區博士後培養資助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我區博士後資助工作,充分發揮博士後對我區科技進步和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根據《關於人才支撐新舊動能轉換工作的實施意見》(城人才發〔2018〕1號),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於城陽區行政區域內已設立博士後科研工作站(以下簡稱工作站)及山東省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以下簡稱基地)的各類企事業單位(以下簡稱設站 (基地)單位)及在站(基地)博士後人員,以及正常期滿出站(基地)後留城陽和外地來城陽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或進行創業的博士後人員。

第二章 設站(基地)單位資助項目

第三條 建站(基地)資助。對新設立的工作站(不含分站)及基地,在招收首位博士後進站並開題後,在市獎勵基礎上,一次性給予設站(基地)單位50萬元的建站(基地)資助。建站(基地)資助為一次性資助,使用範圍主要用於補貼設站(基地)單位為開展博士後科研工作而購置的設備、儀器及軟件資料等支出,由設站(基地)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統一掌握使用。

第四條 站(基地)科研資助。工作站(基地)每招收1名博士後進站並於當年開題的,給予5萬元的科研資助。申請科研資助時,要求其招收博士後人員的研究方向, 必須與設立博士後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的企事業單位主營業務一致。站(基地)招收博士後人員但未開展應用項目研究的,當年度不予發放科研資助。站(基地)科研資助主要是對設站(基地)單位開展博士後科研工作的補貼,包括開展博士後學術交流、組織博士後各項評審和答辯邀請專家、國家或省博士後項目申報所需花費等費用,由設站(基地)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統一掌握使用。

第三章 博士後資助及補貼項目

第五條 博士後生活及住房補貼。對2018年12月25日後新進入我區在站博士後,在市級發放標準的基礎上,2年內發放6萬元的生活及住房補貼(發放金額以實際在站或基地時間為準)。博士後生活及住房補貼主要用於補貼博士後生活住房所需各類費用,供博士後個人支配。

第六條 博士後安家補貼。對2018年12月25日後出站(基地)(以中國博士後系統博士後主管部門最終審批時間為準),並於出站(基地)後6個月內在城陽區辦理就業手續、與本區企事業單位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且落戶在城陽的博士後(不含入站 (基地)前已在城陽且在職人員),在市級補貼標準的基礎上,給予其12.5萬元安家補貼。

第七條 博士後安家補貼須在出站(基地)後3年內申請,分兩年給付,每次分別支付40%、60%。博士後留城陽工作滿1年後,申請第一年安家補貼。博士後留城陽工作滿 2年後,申請第二年安家補貼。博士後安家補貼主要用於補貼博士後在城陽安家生活所需各類費用,供博士後個人支配。

第八條 博士後在站(基地)期間中途退站的,自辦理完退站(基地)手續當月起,不再享受城陽區博士後資助政策。

第九條 博士後在城陽多次進站(基地)做博士後的, 只能享受一次博士後資助及補貼項目。

第十條 對進入中國(青島)博士後創新創業園的博士後,可自主選擇按本細則或《中國(青島)博士後創新創業園招商引資和招才引智扶持辦法》(青城政辦發〔2019〕8號)申請相關扶持政策,不重複享受。

第四章 申報流程

第十一條 符合申報條件的,可通過博士後工作站(基地)或所在單位向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並如實提供相關申報材料。

(一)申請建站(基地)資助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隨時申請):

1.《城陽區博士後建站(基地)資助申請表》(附件1)及電子版。

2.博士後進站介紹信(或進站備案證明);

3.開題報告。

(二)申請站(基地)科研資助的需提交以下材料(隨時申請):

1.《城陽區博士後站(基地)科研資助申請表》(附件2)及電子版;

2.博士後進站介紹信(或進站備案證明);

3.開題報告。

(三)申請博士後生活及住房補貼的需提交以下材料(隨時申請,按批發放):

1.《城陽區博士後在站生活及住房補貼申報表》(附件3)、《城陽區博士後在站生活及住房補貼申報情況彙總表》(附件4)及電子版;

2.申報人身份證、博士後進站審核表(複印件)、博士後開題報告或中期考核材料、聯合(依託)培養博士後研究人員工作協議書原件及複印件。

(四)申請博士後安家補貼的需提交以下材料(隨時申請,按批發放):

1.《城陽區博士後出站留城陽安家補貼申報表》(附件5)、《城陽區博士後出站留城陽安家補貼申報情況彙總表》(附件6)及電子版;

2.與工作單位訂立的三年及以上期限勞動(聘用)合同、最近一年的社會保險對賬單、博士後進站介紹信、博士後工作期滿審批表、戶口簿等戶籍相關證明材料;

第十二條 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彙總形成發放明細表,在城陽政務網公示5天。

第十三條 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將擬發放博士後資助情況報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並完成資金撥付工作。

第五章 資金管理

第十四條 博士後資助資金是專項資金,各單位要建立專門賬戶,專款專用,不得虛報、截留、擠佔、挪用,發揮資金使用的最大效益。

第十五條

 博士後、工作站、基地及設站(基地)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追回已發放的優惠扶持資金,且五年內不得享受本細則規定的各項優惠扶持政策: 1.申報材料弄虛作假的; 2.虛報、截留、擠佔、挪用資助經費的; 3.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行為的。對有上述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 工作人員在工作中有翫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細則涉及的各項扶持資金從區人才發展專項資金中列支。

第十八條 本細則所列優惠扶持政策與我區其他人才優惠扶持政策,按照就高的原則,不重複享受。

第十九條 本細則由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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